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

各单位:

第十六批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已开始,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所属领域分工业、物流业和软件业。企业在我市同行业领域中具有技术创新方面示范和引领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或领域中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具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每年的研发经费和研发设备的投入能够满足技术创新的需要。

4、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技水平强。技术中心机制合理、措施有力、运行有效。

5、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近3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等四项指标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200万和20人。

6、构建产学研多形式合作的协同创新组织架构。企业至少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

7、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当年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走私行为;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请于6月1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业务申报”——“科技项目”——“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2012年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汇总表(工业、软件、物流请分别填写相应的评价数据表,汇总表都需要填写)。

2、待网上审核通过后,于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照封面、评价数据表、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商标、制定标准备案文件、设备清单、企业相关资质、奖励等)一式四份胶装,封面、评价数据表、申请报告需盖公章,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3号窗口。、

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32  67068017

                 何葭 67068011

                 殷俊 6706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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