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第六轮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征集

各单位:

第六轮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征集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条件

根据省政府与以色列政府签署的产业研发合作协议要求,合作双方在高技术领域开展的,以高技术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移等项目。领域不限。

本次项目征集包括两类:一类是双方已达成合作协议和意向,或双方仍在商谈之中并有望达成合作协议的项目;另一类是江苏方或以方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需求,希望通过双方计划主管部门帮助对接沟通,寻找对方合作伙伴并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

项目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2、项目以联合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或引进以色列高技术在我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

3、项目创新水平高,有助于我省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提升。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本次合作项目的征集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双方已达成合作协议和意向,或有明确合作伙伴并正在商谈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江苏企业需要寻找以方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企业对以色列合作需求信息表》。本文件及相关表格见附件1。

2、省科技厅下属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和以色列贸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下属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中心(MATIMOP)将帮助双方企业筛选合作伙伴,对接具体合作项目。请参与本轮项目征集的江苏企业登录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并在网上提交有关征集材料。同时将需求信息表发送至yf@sipac.gov.cn。

3、省科技厅将会同以方对本次联合征集的双边合作项目进行初步筛评,确定正式参与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的具体申报项目,届时将另行通知。

4、本轮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

 

附件:《第六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通知(6thCallforProposals)》

《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

《江苏企业对以色列合作需求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