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2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其中的新兴产业领域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新兴产业配套项目、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4)前三年度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5)《项目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2、申报项目须对照《项目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分别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包括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只可选择一个专项类别进行申报,已获得过专项扶持的同一项目(实施内容相同)不得变换类别再次申报。

3、已获得过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扶持的企业,在该重大项目尚未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之前,不得申报本专项。

二、申报流程:

1、报名

请于6月8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业务申报”——“科技项目”——“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点击申报,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别填写项目信息,并提交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及附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

2、审核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会对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未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给予退回修改,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会邮件通知打印装订。

3、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审核通过后,申报材料用A4纸规格按封面、承诺书、申请表、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封面、申报表加盖公章后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27日。材料未在园区门户网上填报的将不予受理。

注:新兴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和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投资项目由园区经发局负责并通知。

附件:1、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2、2012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含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