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启动2011年科技企业“双百工程”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根据《关于实施科技企业“双百工程”的若干意见》,现组织2011度“双百工程”企业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将继续参照“双百工程”政策进行扶持。具体如下:

   一、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受理时间为9月10日至2011年9月29日。

   (二)申请程序。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选择园区科技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按照业务申报——企业认定——科技企业“双百工程”认定进入,点击申报,填写双百工程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

   (2)书面申报:待中心初审通过后,请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并附有关附件装订成册(竖装,订书钉或胶装),一式两份,报送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一致。

   三、复审材料

   (一)高成长型科技产业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双百工程”高成长型科技产业企业申请表》;

   (2)相关附件:

    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ü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审计报告(全套报告),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上年度1月1日之后注册的

    企业,可报送上年度财务报表;

   ü能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或药品许可证等特别行业许可;

   ü与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所获奖励证明等)。

   (二)高技术型自主创新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双百工程”高技术型自主创新企业申请书》;

   (2)相关附件:

   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ü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全套报告),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上年度1月1日之后注册的企

   业,可报送上年度财务报表;

   ü以下任一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列入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或

   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创业企业正式文件;申报单位承担正在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省级以上非基础类项目,获得科技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文件;动漫企业提供上年度原创分钟数超过1500分钟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行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

   ü与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所获奖励证明等)。

   四、咨询电话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32、67068017yf@sipac.gov.cn

   何葭67068011hej@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发展局

   周全666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