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应用类科技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3、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的工人。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或者我省单位、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申请撤销奖励的项目今年不得申报。
3、2011年度或者2012年度已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今年不得以主要完成人申报推荐。
4、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成果。
5、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不得申报。
6、涉密科技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以前获奖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则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审批时间应在2011年2月底前)。
应用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1年2月底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基础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2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2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是2011年2月底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在国内完成,并附上8篇主要代表性论文专著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推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
2、2013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请按申报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和填写。基础类成果按照应用前景选择填写专业组。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五、推荐要求
为激励青年科技人才和潜心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对35岁以下科技人员主持完成的项目,可由三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需有一名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基础研究类项目,可由三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需有一名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位专家每年限推一项,这两类推荐项目不占推荐指标。
六、申报流程:
1、预报名:本次科学技术奖励为限额申报,请计划申报的单位于5月15日前在园区申报平台完成报名(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业务申报-科技项目-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填写基本信息即可)。
2、纸质初稿申报书:请根据附件表格准备相应的申报书,请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一式二份(简单装订)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 yf@sipac.gov.cn;苏州市科技局会对项目进行初评,市里将于5月27日对项目进行评审;
3、正式申报:通过市里评审的项目,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推荐号、登录口令和IP地址随《201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申报工作手册》另外发放)正式填报,同时需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有关软件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载。请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4、苏州市级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申报请于6月3日前一式三份胶状后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定稿的电子文件上传至园区科技申报服务平台(基本要求为:纸质申报材料的《推荐书》部分由申报系统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附件部分大小为4M,由原始件扫描排版后打印,与《推荐书》部分合订成册,竖装。A4纸型,左边装订)
联系人: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17
何葭 67068011
殷俊 67068005
热线 67068000
园区科技局:
李江 66680915
苏州市科技局:
65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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