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省科技金融专项-科技保费补贴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度省科技金融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苏财金函[2013]13号通知要求,现就科技企业申报保费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投保人为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科技保险是指国家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中确定的保险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险及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及项目投资损失保险,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科技保险险种,不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按照省相关政策执行);
3、投保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文件,抬头为“××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内容须说明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金额,须盖企业公章。纸质文件三份,扫描电子件一份。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其中“项目名称”填“省财政科技金融专项奖补-科技保险费用补贴”,“申报依据”填“苏财规[2012]30号”,“项目总投资”填企业实际支付的科技保险费用,“申请财政资金”填申请奖补资金的金额。需盖公司公章及负责人签章(或签字)。纸质文件三份,扫描电子件一份。
3、投保人为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证明材料。须为相关证书。清晰扫描电子件,一份。
4、科技保险业务明细表。纸质文件三份,扫描电子件一份,excel电子件一份。纸质文件须盖企业公章,并交由各区科技局盖章确认。
5、科技保险合同、保费发票等资料。清晰扫描电子件,一份。
6、相关企业申请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时,如上年度获得应同时报送上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7、各区科技局或市科技局根据市、区科技保费相关补贴政策出具的“地方财政补贴不低于20%”的证明材料。(企业不需要提供)
请大家务必于2013年6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

注:科技保费补贴业务明细表中,补贴比例统一填20%

联系方式:
中心热线:67068000
中心1号窗口:67068030、67068013
园区财政局:6668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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