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3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高端发展类(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各单位:
2013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高端发展项目中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申报要求:
1、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申报要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最新评价得分70分以上;项目近三年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项目建设所购研发和检测用设备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支持方式: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照研发和检测设备购买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申报主体: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由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和省级公共技术平台申报。
2、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培育。
申报要求:项目涉及的须是《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内新技术新产品或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优先支持通过省级及以上鉴定且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广项目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新技术新产品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应用项目同期新技术新产品累计购置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支持方式: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按照新技术新产品一年来实现的销售收入分档次以奖代补;应用项目按照一年来购置新技术新产品费用分档次给予补助。
申报主体: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由目录内生产单位申报;应用项目由应用单位申报。
3、重大质量攻关:省确定的重点领域质量攻关招标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由主机企业、关键配套企业协同攻关,分别组织,并联合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实施;项目牵头企业规模名列国内同行前茅,创新能力强,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配套企业具有核心技术,建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攻关目标明确,经攻关,产品技术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主机、配套产品同步发展,具备配套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技术;各企业攻关项目技术、装备和试验费用总额不低于800万元。
申报主体:重大质量攻关项目由经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项目指南相关标红部分;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
1、园区预申报。
请于8月2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业务申报”——“科技项目”——“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点击申报,计划类别选择“高端发展-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项目执行起始时间统一为2013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1日,备注栏请填写拟申报的项目类别(请参照本通知第一部分项目类别填写),文档上传部分请上传相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其他附件处请添加项目汇总表及附件扫描件(附件请参照各类别申报要求准备)。
2、申报材料审核。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对企业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报单位制作纸质材料。
3、纸质材料提交。
请按照附件申报要求中各类别的装订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附件,装订顺序封面(自制)、承诺书、申请表、其他材料及附件,胶装订,承诺书和申请表需盖公章,同时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请于8月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17yf@sipac.gov.cn
何葭67068011hej@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陆桂发66680918lgf@sipac.gov.cn
苏州市经信委
安志6861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