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3年度江苏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通知

各单位:
2013年度江苏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报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要求
(一)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小微企业扶助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为《项目指南》:四、生产性服务业提速类项目(二);
(二)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为《项目指南》:二、技术改造提升类项目(二);
(三)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聚区清洁生产项目,为《项目指南》:三、绿色发展推进类项目(一)的第六项;
(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小微企业进规模、小微企业协作配套项目,为《项目指南》:六、国际化企业培育类项目(一)的第一、二、三项;
(五)企业人才培训项目,为《项目指南》:六、国际化企业培育类项目(二);
(六)经贸交流合作项目,为《项目指南》:六、国际化企业培育类项目(三)。
各申报类别的具体要求请参考《项目指南》中标红部分。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
1、园区预申报。
请于8月2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业务申报”——“科技项目”——“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点击申报,计划类别选择“中小企业类项目”,项目执行起始时间统一为2013年8月31日至2015年8月31日,备注栏请填写拟申报的项目类别(请参照本通知第一部分项目类别),文档上传部分请上传相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其他附件处请添加项目汇总表及附件扫描件(附件要求请参照“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材料要点”)。
2、省经信委系统填报。
请7月26日以后直接进入()填报项目申请表及附表,并提交,请于8月10日前完成填报;
3、申报材料审核。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对企业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报单位制作纸质材料。由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无法审核省经信委系统,建议申报单位在园区系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在省经信委系统提交。
4、纸质材料提交。
请按照附件“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材料要点”中各类别的装订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附件,纸质材料申请表必须通过江苏省经信委系统网上填报后打印,上报的纸质材料内容与网上申报内容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请按照封面(自制)、承诺书、申请表、其他材料及附件的顺序胶装订,承诺书和申请表需盖公章,同时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请于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17yf@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yinj@sipac.gov.cn
园区经发局
欧阳易66681004oyy@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