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8]197号),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省大力推动创新方法工作,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为国家选拔、储备了一批创新方法国家级标杆、示范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深化扩大创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推动创新方法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有机融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我省第四批创新方法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
  (3)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包括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对开展创新方法试点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承诺安排相应的人才团队系统学习创新方法知识及工具,并在内部开展创新方法推广与应用。
  3.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方法应用对象――从企业正在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中选择(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且所应用对象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优势或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已经是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企业填写附件《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申请书》(附件2)、《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情况调查表》(附件3),12月27日下午14:00前发送电子档至hej@sipac.gov.cn
  2.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地科技局上报的企业进行综合论证,确定试点企业初选名单,报省科技厅审定;
  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与确定的试点企业进行前期对接,组织专家赴企业开展创新方法试点工作;
  4.根据试点成效评估和现场调研,将从试点企业中择优产生5家创新方法示范企业,深入开展创新方法企业示范建设工作。
三、支持措施
  1.免费帮助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分期分批开展创新方法培训和咨询辅导服务,对试点企业研发骨干进行创新方法应用培训与辅导,形成企业创新方法应用团队,并为企业培养一批国家级创新工程师。
  2.全程跟踪试点示范企业所选项目的研发进程及存在的技术难题,组织创新方法专家免费指导试点企业运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研发难题,形成专利和技术成果,取得经济效益。
  3.免费使用创新方法公共服务平台的计算机辅助创新(CAI)软件,与试点示范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或研发外包,指导企业的研发骨干运用创新方法软件开展各类技术创新难题攻关活动。
  4.在我省组织下,试点示范企业参加国内外其他相关机构的创新方法培训、会议,或进行考察、交流等相关活动时,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5.通过验收的试点和示范企业可分别获得由省科技厅颁发的《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江苏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证书。条件成熟时,将对各试点示范企业工作进行综合评判,遴选部分试点示范优秀企业在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管理中给予重点扶持,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级标杆、示范备选企业,获得国家层面创新方法工作专项的持续支持。
  6.帮助企业制定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整体方案,通过创新方法导入逐渐建立和完善企业创新体系。优先推荐试点示范企业代表参加国内外创新方法研讨会,优先推荐刊登国内外创新方法论文集、应用案例以及相关宣传刊物,宣传企业创新方法应用中的优秀成果。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
   电  话:0512-67068011
  (2)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 任志宏
   电  话:025-83359374
  (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吴燕玲 王磊 林盛
   电  话:025-85485838、85485821、85485820
   传  真:025-85485826
  邮  箱:jspctr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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