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通知

为做好2013年度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科规[2012]255号)(以下简称《办法》)、《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2]361号)规定,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对我市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后进行风险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创业投资机构需满足《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已获得引导资金申报资格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直接按照《办法》申请2013年引导资金项目,不需再次提交资格申请。未获得引导资金资格的创投机构可同时提交资格申报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如未通过资格申报,则项目申报材料作废
2.申报项目限于2012年度投资的项目。以工商变更时间或验资变更时间为准
3.被投企业应符合《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备案。
4.被投企业除满足《办法》第九条规定外,还需符合《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备案;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相应的创业投资机构资格申报材料、补助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各区科技局。引导资金的申报材料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2.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局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查,符合推荐条件的加盖公章。各区科技局填写《创业投资机构资格初审意见汇总表》、《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后上报市科技局。
3.市属企业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市科技局。
四、其他
1.即日起至10月23日17:00前将创业投资机构资格认定材料、补助项目申报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各二份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A1F)。
2.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基金管理处:张弥 670680781377198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