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4年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创计划”)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主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省创新创业。
  4.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5.申报企业应已参加社会保险。
  6.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已获得过省“双创计划”人才的不得申报;获得过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省“双创计划”团队、省“博士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不得与2014年省“博士计划”同时申报。
  (二)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自主创业人才(A类)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3)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原则上位于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优先支持:作为控股股东、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人才,企业税收、社保贡献大的人才,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2.企业创新人才(B类)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过的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创新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二、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各市人才办受理自主创业人才和企业创新人才申报。
  2.审查推荐。各市人才办和省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分配名额分级推荐(重点推荐比例不高于15%)。
  3.评审遴选。省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资格审核、基本条件评价(主要从地方或部门人才项目支持、个人投资、用人单位给予薪酬、在引进单位取得的重大创新创业成效、是否全职、地方推荐等级等方面)、答辩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三、支持政策
  1.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入选人才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补助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或省“博士计划”的,在原资助金额基础上补足至100万元或50万元。
  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万人计划”以及省各类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申报方式
  1、园区系统预审报: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应用入口”-“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或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 "企业服务平台",填写人才基本情况,并完成附件(申报情况汇总表等)。
  2、省系统申报:访问“江苏人才工作网”(/)-申报系统(,预计2月12日开放)填写。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省系统申报初稿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3、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省申报系统中给出“初审通过”指令,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初稿,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7日。
  4、市人才办进行复审,定向通知相关企业后续工作。
  纸质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两份,包括:
  1.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申报书,其中自主创业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企业创新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请在网上填报后导出打印,以保证内容完全一致);
  2.创新创业计划书(要求见附件);
  3.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园区系统预申报技术支持:18013166594
  省系统申报技术支持:025-83309766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16、67068009


   附件1:2014年双创人才申报通知(园区申报版)
   附件2: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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