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博士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江苏省“博士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我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创办企业、到我省企业工作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重大项目研发的博士,全职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境外世界名校博士。境外世界名校创新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如确定为受资助对象,需与引进单位及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已获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再列入省“博士计划”资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1.自主创业类
  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且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优先支持:控股股东、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申报人才的博士,境外世界名校博士。
  2.企业创新类
  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5000元(以申报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准)。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过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已参加社会保险。
  优先支持:全职到企业工作的博士,申报企业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博士。
  3.企业博士后类
  到我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已完成进站手续;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以申报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5000元。申报企业应已参加社会保险。
  4.境外世界名校创新类
  全职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境外世界名校(名录附后)博士,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或正式进编。
  三、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市根据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不得与2014年省“双创计划”重复申报。
  省科技厅受理企业创新类申报,省人社厅受理自主创业类、企业博士后类、境外世界名校创新类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类,经各市人才办审核后上报。
  2.评审遴选。省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资格审核、答辩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四、支持措施
  专项经费支持。对列入计划的创新创业博士,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5万元的资助。
  五、申报方式
  通过“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纸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
  纸质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三份,包括:
  1.江苏省“博士计划”申报书,分为自主创业类、企业创新类、企业博士后类、境外世界名校创新类(建议在网上填报后导出打印,以保证内容完全一致);
  2.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申报情况汇总表请发送至leader@sipac.gov.cn.
  六、联系方式:
  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9766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09、67068016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博士计划”的通知的附件
2014年博士集聚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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