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区一战略产业、一县一主导产业”的创新发展要求,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各地围绕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差别化集聚创新资源,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集聚协同集成,培育一批产业创新集群,探索以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各地产业转型升级、特色化错位发展的新模式。经研究,拟在2013年首批确认23家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培育建设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是指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围绕特定产业,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手段,有效集聚相关创新资源,以创新集聚带动产业集聚,促进创新要素和产业要素实现无缝衔接,打造产业特色鲜明、规模集聚明显、产学研合作紧密、科技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竞争优势显著的创新要素和产业要素集聚区,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重要基地。
  申报条件:主要聚焦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点科技工作,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或其它科技园区所在地政府为主体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地方政府重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发展方式转变和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成立专门班子负责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出台了支持基地建设的相关措施和政策文件,并设立专项资金,助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2、产业基础好。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部署的,要有明确的产业方向和前瞻性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链较长,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一流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集聚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已有一定基础。有望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特色和优势;属于传统产业升级的,要有鲜明的产业特色或为地方主导产业,已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度,并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产业规模占地方GDP份额较高。
  3、产学研合作基础好。围绕相关产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成效明显、产学研合作氛围好、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了较广泛合作关系;已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或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在核心区内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集聚,初步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服务能力;辖区内产学研合作活跃,有相对稳定的特色产学研活动,有一批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校企联盟”,每年实施一大批产学研合作项目。
  4、区域范围明确。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核心区域有明确的物理空间和有形载体,为创新要素和产业要素的集聚区;功能区域定位清晰、规划布局合理,具有较大的产业发展空间容量。
  二、组织方式与材料申报
  由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经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审核后归口上报。省科技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并根据评审和考察情况予以认定,授予“江苏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铭牌。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江苏省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申报书。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基地建设工作推进机构、产业创新发展规划文本、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举措等。
  三、其它要求
  1、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省辖市限额推荐2个,国家级高新区及省管县试点县(市)具备条件的可推荐1个(已经建有省级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的区(县)或国家级高新区不再申报新的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
  2、各市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在深刻理解申报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组织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信息表、申请报告、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查询和下载。
  4、联系人: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  周灵群
    联系电话: 025-83606512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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