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各单位:
  2014年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省级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
  1、创业基地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运营2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高素质  的服务和管理队伍。
  2、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场所2万平方米以上,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5%左右。
  3、入驻企业30家以上,以新创办的小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为主;基地内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
  4、建立或引进服务机构,为基地内企业提供政务代理、创业策划、融资指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等创业辅导服务。
  5、已公布的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不再重复推荐。
  (二)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1、列入省级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
  2、为企业提供的创业场所须自主支配、产权清晰,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服务面积占基地总面积5%以上。
  3、入驻企业50家以上,以新创办的小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为主;基地内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
  4、有为基地内企业定向服务的机构并整合一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政务代理、创业策划、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物管后勤等服务。该基地至少提供5类以上的公共服务,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基地内企业公开服务内容和流程。
  5、入驻小企业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基地每年有10%企业新入驻或培育成规模以上企业,具有连续滚动育成小企业成长的功能。
  6、已公布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附件1)。
  2、创业基地建设批文、规划布局图、建设工作方案及产权相关证明。
  3、创业基地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姓名及职称证明文件、运营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
  4、创业服务工作情况,包括服务机构名单、服务内容、服务成效及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协议、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场景照片等)。
  5、创业基地的标牌、厂房、公共配套设施等图片资料。
  6、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及至少30家(创业示范基地提供50家)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运营单位2013年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时间节点
  请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打印装订(胶装)一式三份于11月5日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子版申请材料(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小企业创业基地汇总表电子档,附件材料扫描件)请一并送至窗口。
  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何葭  67068011  hej@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经发局:
  张培琦  66681067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李淑珍
  联系电话:025-83205533  邮箱:37458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