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7年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照《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要求编制材料,保证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同时请使用2017年新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以下简称“编报系统”)进行申报。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软件请访问省经信委网站( )下载。
三、时间节点:
1、园区系统预申报:请于4月27日前,登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企业服务平台”,登陆后在我的业务部分点击“业务征集”--“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下载“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格式”,填写后提交。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
  建议预申报时候上传的申报书附件尽量完整。
2、专家初评:苏州市经信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
3、纸质材料提交:5月11日前,修改并定稿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照“申报材料格式”顺序双面打印胶装,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申报材料格式”word电子档表格、数据导出的sdf文件,情况汇总表,请一并带好U盘现场拷贝。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园区科信局:
   王颀 6668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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