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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

苏园工〔2021〕158号
级别:园区本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园区本级,金鸡湖人才工程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人才引聚力度,切实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引领园区奋力打造面向未来的苏州城市新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最美窗口”,现就进一步推进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双一流、新中心”总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产才融合为主线,以激发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系统均衡、开放立体、统分结合、运行高效的人才政策体系,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大幅提高人才资源配置能力和人才管理服务效能,加快人才集聚、推动结构优化、促进质量提升,实现各行业人才充分涌流,为园区构筑全方位开放、国际化创新、高端化产业、现代化治理“四个高地”贡献人才力量。

        二、基本原则

        1.人才引领、攀高登峰。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将人才发展与科技自立自强、突破“卡脖子”技术、推进“一区两中心”建设紧密融合,实现原创性、引领性技术突破,解决科技攻关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对标国际一流环境,积极为“高精尖缺”创新型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构筑集聚全球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2.梯次衔接、择优扶强。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促进人才规模、质量与产业发展相适应,构建科学合理的“金字塔”式人才队伍结构,做大基数、做高塔尖、优化结构,延长人才支持链,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节点性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人才链,立足人才链打造创新链,不断提升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匹配度和融合度。

        3.改革创新、开放包容。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以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向用人主体放权,加强对企业引才用才的政策供给、要素供给和服务供给。全面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和人才网络,进一步拓展人才发展海外布局,打造国际化人才城市典范。

        4.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建立健全“管行业、管人才”的人才发展机制,统筹推进各行业人才队伍开发。聚焦区域发展重点,建立以“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三个主干政策为支撑,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政策为补充的“金鸡湖人才计划”体系,努力形成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民生事业等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1.人才队伍量质并升。三年内,大专以上人才总量保持每年10%的增长,硕士和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总量保持每年20%的增长。到2024年底,人才总量达60万人,占就业人口比例超60%;高层次人才总量达10万人,占人才总量比例超16%;人才净流入达14.5万人;主要人才指标稳居全国开发区首位。

        2.人才发展系统均衡。统筹国内国际人才资源,在保持对国内人才吸引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人才集聚度,外国专家总量保持每年10%的增长,到2024年底达5300人,其中外国高端人才占比超50%;优化制造业和服务业人才配比,到2024年底,实现制造业人才与服务业人才分布趋同;注重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并举,到2024年底,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数量分别达600人、1600人;推进科技创新和民生事业人才共同发展,到2024年底,教育、卫生、社会工作人才分别达到2万人、0.7万人、0.5万人。

        3.人才产业紧密融合。到2024年底,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产业分别引进顶尖人才(团队)15个、5个、5个;新兴产业人才总量超20万人;科技领军人才突破3000名,其中80%来自新兴产业,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效果更加凸显。

        四、主要内容

        “金鸡湖人才计划”由“1+3+X”组成,主要包括一个框架《意见》,“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和“青春园区”人才支持计划三个主干政策,以及根据民生、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教育、卫生等若干个专项政策。

        1.“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鼓励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带技术、带团队、带资金到园区创新创业,力争三年内新增立项支持1300名区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带动引进3000个高质量科创项目落户园区。对领军人才按其不同发展阶段,给予持续性节点支持:一是对园区科技领军人才按不同项目类别,分别给予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股权债权融资、购房补贴、平台使用补贴等基础支持;二是对项目发展达到绩效目标的领军人才,给予滚动支持及扎根奖励;三是对江苏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按上级拨付经费分别给予1:1、1:1.5的配套补贴;四是对揭榜重大技术需求、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突破性支持;五是对入选上级顶尖人才(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配套支持,符合特定条件的顶尖人才可给予“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顶尖支持。

        2.“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突出人才作为战略性资源的重要地位,强化企业用人主体作用,激发企业自主引才育才活力,力争三年内新增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骨干、外国专家、高技能等高层次人才8万人。对企业和人才分别给予不同支持:一方面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较好人才队伍基本面的企业,对其猎聘人才、设立奖学金、柔性引才、建立技能工作室等7类引才育才行为实际支出最高的30%予以综合补贴,单个企业单年度不超过100万元;另一方面对经评审认定的企业高薪聘雇的管理精英、技术骨干、外国专家、技能人才,按其年工资薪金的5%-20%给予人才综合奖励;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0 万元以上的,可放宽相关条件,享受人才落户、首套住房优购资格等人才服务。

        3.“青春园区”人才支持计划。建立健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优化青年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将园区打造成青年乐聚的家园,力争三年内实现新增参保大学生25万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0%。根据青年人才就业、创业、乐业不同需求给予支持:一是创造省心的就业环境,鼓励青年实习见习,搭建就业求职平台,应届毕业生最高享受2000元面试补贴;二是营造贴心的创业氛围,提供青年人才创业补贴,最高可享10万元,增设“金鸡湖创业大赛-青年人才专场赛”并给予园区科技领军评审面试绿色通道支持;拓宽融资渠道,设立规模3个亿的“青年创业天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企业提供最高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人才贷”产品;三是提供舒心的乐业保障,对新引进符合园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青年人才发放两年生活补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年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名校优生每年增加1万元,在站博士后每年6万元,并配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支持政策。

        4.统筹实施其他专项人才支持计划。协同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三年培育引进150名左右引领行业发展的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对教育系统引聚的具有较高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起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贴、一次性奖励及项目资助等支持。深入推进“科教强卫”战略,坚持“补缺补短”和“创新引领”双轮驱动,对卫生系统引育的引领园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高层次卫生人才,给予安家补贴、生活补贴、科研项目资助等支持。

        五、组织保障

        1、完善党管人才格局。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压实主管部门抓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行业、领域出台专项人才支持计划,统一纳入“金鸡湖人才计划”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完善党工委领导联系专家人才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专家疗养、国情研修、建言献策等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加强人才政治引领。

        2、落实人才经费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投入优先保障理念,明确重点支持方向,进一步优化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强化人才投入的绩效评估,建立合理评估模型,形成依据绩效评估效果调优政策的有效机制,构建资金立项管理、使用监督、绩效评估、反馈优化的工作闭环。

        3、营造优质人才生态。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开辟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加强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人才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人才工作舆论引导,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对典型人才和创新创业事迹的宣传力度,对贡献大、认可度高的人才,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等荣誉,推荐和协商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

        六、其他

        1.本意见由园区人才办负责解释,其中“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由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青春园区”人才支持计划由团工委负责具体实施。

        2.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效力不溯及既往,有效期3年。

        3.本意见与省、市及园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经费在园区财政资金中列支。


        附件:

        1.关于实施“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

        2.关于实施“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

        3. 关于实施“青春园区”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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