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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苏文旅发〔2021〕88号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现代服务业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现代服务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财政厅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疫情对文旅行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大对文旅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以下八条措施:

  一、加大对旅行社企业支持力度。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旅行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社保税收、融资贷款、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人才培训和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旅行社企业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2100万元,对旅行社企业进行奖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南京市、扬州市旅行社企业。

  二、扶持重点旅游景区(村镇)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3500万元,对4A级以上旅游景区预约、流量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以及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公共服务和宣传推广项目进行适当补助,优先支持南京市、扬州市符合条件的项目。

  三、帮助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加快恢复运营。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剧院剧场类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网络购票、电子票务、非接触安检等智能化项目,对运营规模成本较高、受疫情影响取消或延期演出场次较多的演出场所进行适当补助。

  四、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完善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运行机制,加大对文旅市场主体融资支持力度。免除南京市、扬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贷项目2021年下半年利息,免除其他设区市在贷项目2021年第三季度利息。

  五、支持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提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文旅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重点扶持文旅融合建设、文化科技赋能、文旅消费升级类等项目,扶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文旅创新发展项目以及符合未来文旅发展趋势的新业态新模式小微项目。

  六、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容提质。启动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中调剂安排1500万元,对认定的建设单位给予适当补助。组织开展“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全省文旅消费第二季系列活动。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推出文旅消费惠民措施,发放文旅消费券。

  七、加强对各地文旅资源宣传推介。以“水韵江苏”为主题,利用央视、重点客源地高铁站以及腾讯、抖音等媒体媒介渠道,加大对全省文旅资源的宣传推介,在高铁北京南站、上海站、南京南站增加南京市、扬州市旅游资源宣传频次。发挥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平台作用,组织更多文旅企业参展参会,推介资源产品,寻找发展商机。

  八、做好纾困惠企政策服务。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普惠性纾困惠企政策中涉及文旅企业的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工具包”,以多种形式推送给文旅企业。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适时组织2021年度重点文旅项目金融对接集中签约,推动设立文旅特色支行。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乡旅E贷”专项信贷产品,支持全省乡村旅游发展。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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