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苏委发〔2021〕1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智改数转,实施中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工作,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坚定不移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按照江苏省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争当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标杆,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先行者排头兵,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的建设总目标,抢抓发展新机遇,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发展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和网络强市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进一步夯实数字产业发展基础。构筑高质量数字化治理体系,打造安全可控的数字化发展环境,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建设为主攻方向,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有效释放数据要素新动能,前瞻性、高水平构建苏州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新体系,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立足苏州实际,抢抓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新机遇,努力实现建设“全国数字化引领转型升级标杆城市”的目标,高水平构建城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新体系,制定“12345”数字化转型推进策略:“1”是聚力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响“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争当全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城市标杆;“2”是聚焦汇聚全球顶尖数字创新资源,聚焦营造国际一流数字创新生态,争当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城市标杆;“3”是全面推进“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打造全国政府数字治理的城市标杆;“4”是主攻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要素化,争当全国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城市标杆;“5”是坚持数字创新引领,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数字安全五大新高地,放大数字化发展新优势,争当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标杆。

        (三)总体目标

       到 2023 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 6000 亿元,年均增长率达 16%以上。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拥有量达到7000 件以上,PCT 专利申请量达到 1000 件以上,加快建设更具影响力的数字科创中心、数字智造中心和数字文旅中心,打造领先水平的数字融合先导区、数字开放创新区和数字政府样板区,率先建成全国“数字化引领转型升级”标杆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球领先的数字创新体系

       围绕国家战略部署,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为目标,引进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推动价值链向高端化延伸,打好数字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打造“硬科技”集聚地,深化数字产业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提升苏州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中的产业竞争力与影响力。

       1.数字创新链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创新资源布局,打造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数字创新链闭环。高水平建设一批高端信息技术科创载体,激活数字创新链的源头活水,加大数字创新供给能力。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和大院大所,加强数字技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推动数字创新链条向前端移动,以创新优势引导产业资源集聚。加快数字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数字技术创新链条。以信息化协会、数字产业联盟等机构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供应链重点企业形成数字产业创新联盟,打造国产化自主可控体系。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相结合,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深化协同联动创新,推动数字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科创中心。

       2.核心技术突破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关键领域,加快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及交叉学科的集成创新。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促进相关核心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场景中的示范与应用,加速应用场景落地。到 2023 年,数字经济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3000 家,独角兽培育企业 100 家,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120 项以上。

       3.科创载体引进

       着力引进建设一批高端科技创新载体,鼓励在苏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进一步深化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大院大所科技合作,推动开展数字创新技术合作与攻关。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高校院所数字经济科研成果在苏州转移转化。支持成立数字产业发展研究院,聚焦数字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夯实智力支撑。到 2023年,累计引进建设各类科研机构 15 家,形成数字经济领域高端创新资源初步集聚态势。

       4.知识产权运营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面向数字产业重点领域,探索专利池建设,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导航分析等知识产权运营和创新服务工作,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到 2023 年,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拥有量达到 7000 件以上,PCT 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 1000 件以上。

       5.技术标准完善

       实施标准引领战略,聚焦以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和技术前沿,构建并不断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加强对数字技术重点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化资源共享,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标准化活动,提高苏州数字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到 2023 年,新增数字领域技术标准 20 项以上。

        (二)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高地

       重点推进全市新型基础设施(新基建)发展及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 5G 独立组网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体系,打造一批新型绿色数据中心。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城市基础平台,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城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5G 及下一代互联网。加快 5G 独立组网建设,打造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区,推进全市 IPv6 规模部署,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广域量子保密干线网建设,促进量子通信技术向实体经济的试点应用。到 2023 年,在 5G 网络深度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 5G 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IPv6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取得核心技术和应用突破,完成一批量子保密通信试验应用。

       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体系。促进各级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换共享,形成空天地一体化数据中心,加强空天信息实时智能服务与本地化服务应用相结合,推进卫星导航、检测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广泛融合。到 2023 年,形成苏州市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体系发展新格局,北斗定位及导航实现市域信号全覆盖。

       城市级感知网络。构筑城市级全面感知网络,建设市级融合通信平台,统一接入视频监控、视频会商、无线集群通讯等系统,促进基于大数据智能感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 2023 年,初步建成城市级感知网络和城市大数据智能感知平台,全面覆盖城市级应急预警与车辆识别、管理、轨迹分析等诸多领域。

       新型绿色数据中心。加强政府调控力度,加快实现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形成“数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形成“数纽”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强化标准配套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级、行业级数据库落地建设区域数据中心。到 2023 年,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新增机架数 21.7 万,数据中心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新建数据中心 PUE(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 1.3 以下。

       2.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CIM 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市、县(区)一体化平台体系,推动数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和建设,全面推进平台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逐步实现全程网办便捷化、审批服务智能化。到 2023 年,以 CIM 基础平台作为城市基础性、开放性的操作平台,全面推广CIM基础平台在各领域的智慧应用,实现“CIM+”应用 15 个。

       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促进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升级,鼓励市场主体深度参与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基于物联网、5G、大数据等 ICT 技术的排水智能化建设、精细化管理,逐步推进融合视频监控、智能感知前端等元素的智慧灯杆建设,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到 2023 年,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建成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和基础设施管养模型,形成智能化基础设施安全泛在高效的良好格局。

       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和交通布局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围绕“三区一走廊”地带,加快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充电桩布局,加快居民区智能充电设施推广建设。到 2023 年,制定输出车联网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少于 17 个,专利 16 项、白皮书 3 份,建立由路侧感知、路侧通信、边缘计算等单元构成的智能道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国家级数字交通示范区。

        (三)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高地

       加强数字经济与三次产业相融合,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速 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产业集聚,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智慧农业、智能建造、数字金融、数字文旅。推进新业态、新模式运用发展,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并赋能实体经济,打造经济新增长点。

       1.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

       5G产业。依托苏州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的功能区作用,集聚发展芯片、关键零部件、光电缆、基站、通信设备、智能终端等先进制造业,围绕芯片、射频器件、光器件和光通信设备等优势产业发力,培育龙头企业。到 2023 年,5G 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 1850 亿元,年均增长约 5%。重点打造一批 5G 产业园区,吸引多家 5G 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苏州建设研发中心、生产中心或运营中心,建成全国领先的 5G 产业集聚区、技术创新先导区。

       集成电路产业。聚焦集成电路制造业,着力布局 GaN、GaAs、MEMS 等特色工艺制造产线,稳固封测领域领先优势,加快芯片设计和产业化,做优集成电路配套,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到 2023年,集成电路产业链集群产值力争突破 850 亿元,基本建立各细分领域相对完整的产业链集群。

       新型显示产业。加快构建“原材料—面板—模组—整机—设备”的全生态产业链体系,打造国内领先的全尺寸面板新型显示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柔性显示、量子点显示、激光显示、3D 显示、8K 超高清等领域,加快发展基板材料、液晶材料、光学膜、掩膜版、靶材、光刻胶等核心配套材料,积极拓展车载、医用、工控、穿戴、拼接、透明、镜面等新应用、新市场。到 2023 年,全市新型显示产业总产值达到 3150 亿元。

       2.做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高端工业软件产业。开展工业软件自主可控提升计划,支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工业软件的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加快建设国家级工业软件协同攻关与体验推广中心,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软件的融合创新,优化提升工业软件技术创新和发展水平。到 2023 年,工业软件产业规模超 250 亿元,国产化比重超 50%。

       通用软件产业。加快推动通用软件在工业、应用及嵌入式软件领域形成特色优势,发展基于网络协同的办公软件等通用软件,形成工业及工控方面长板优势,依托创新载体,汇聚长三角区域产业资源,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到 2023年,通用软件产业规模达到 2000 亿元,加快建设“中国软件特色名城”。

       3.着力推动数字产业化

       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深化苏州超算中心等平台建设,依托阿里云计算公司、腾讯云基地、京东智联云、华为云、天翼云、紫光云引擎等国内主流的云服务提供商,不断提升苏州云服务能力,打造国内知名的云服务基地。探索建立产业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大数据+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深度发展,催生大数据衍生创新。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流通与治理,打造数字供应链,形成“数链”体系。

       到 2023 年,公共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数据资源流通活力明显增强。持续推动“大数据+服务业”和“制造业+大数据”相互融合,力争将苏州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家级大数据综合应用试验区和较大影响力特色大数据产业集聚区,累计入库企业 1250 家,相关产业规模达到 2000 亿元。

       人工智能产业。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医疗健康、金融商贸、交通运输、数字教育、文化旅游、智慧农业等场景的融合应用,布局人工智能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投资、产业化和创新服务的核心能力,充分发挥全球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的影响力,打造以工业园区为核心先导区,辐射形成“AI+制造”、“AI+医药”、“AI+金融”、“AI+文旅”为主的“一核四环”应用创新区。到 2023 年,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 300 亿元,相关核心发明专利突破 100 项,主导或参与人工智能行业标准制定超过 5 项。

       区块链产业。重点推进数字金融、智能制造、政务服务、供应链管理、能源互联网、数字资产交易等应用场景融合创新,强化区块链技术和生产性服务业的结合,探索推进区块链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现有软件企业积极使用区块链技术,致力打造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和数字货币先行先试示范区。到 2023 年,力争培育3~5 家营收超亿元的区块链龙头企业,实施不少于 200 个区块链应用案例,以相城区和工业园区为核心打造全国领先的区块链产业发展示范高地。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围绕“三区核心+多区联动”的产业布局,建设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应用的道路与城市基础设施,构建“车—路—云”协同的产城融合发展模式,打造千亿规模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到 2023年,举办智能交通世界大会,逐步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的小规模商业应用,智能网联商用车运营车辆数超 100 台,投入商业应用的营运线路超 5 条,累计商业运营里程超 10 万公里。

       数字电竞产业。依托太仓天镜湖电竞小镇、吴中电竞产业园、相城阳澄国际电竞馆、园区直播产业示范基地、独墅湖直播电商产学研中心等载体,推动电竞产品、赛事品牌、电竞战队、场馆运营、直播平台等各个关键环节有序健康发展,带动电竞产业资讯、经纪等周边产业蓬勃发展。到 2023 年,孵化培育出 2 个苏州自研电竞游戏产品,初步实现电竞生态和企业的聚集,完成亿级产业平台的搭建和运营,成长为长三角电竞的产业高地。

       4.加快产业数字化融合

       数字贸易。积极对接 RCEP 和自贸区发展机遇,围绕长三角一体化,融入区域数字贸易发展。推动离岸贸易和转口贸易规模稳步扩大,探索国际转口贸易的便利化监管方式。加快建设中国(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聚集中心、大数据信息中心、创新创业中心、配套服务中心等“四大中心”发展。到 2023 年,全市服务贸易额超过 400 亿美元,重点支持提升 10 家数字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推进 10 家数字服务贸易集聚区(园区)加快发展,全市离岸和转口贸易收汇金额达 10 亿美元。全市网络零售额达 5000 亿元,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 20 家,引进和培育数字贸易企业超过 1500 家,实现年出口额超 300 亿美元,累计培育 10 家以上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及 5 个以上数字贸易特色产业园区。

       智慧农业。建立智慧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管理决策体系、服务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实现“生产经营一张网”“管理服务一朵云”,创造一批全国领先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苏州经验”,形成智慧农业发展的“苏州样本”。到 2023 年,打造昆山智慧农业技术和装备产业集群示范园、吴中长三角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智慧建造。以“新城建”试点工作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BIM 技术为两翼,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加强智能建造关键技术攻关,在建造全过程加大 BIM 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到 2023 年,实现“BIM+”应用12 个,推进智能建造产业极大发展,形成智能化基础设施安全泛在高效、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良好格局。

       数字金融。坚持“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定位,加快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央行数字货币三项创新试点在苏州叠加联动优势,将相城区数字金融产业打造成江苏省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支撑,加快布局和建设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将苏州打造成为长三角金融科技节点城市,努力建设国家级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到 2023 年,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金融科技产业扶持体系,集聚金融科技企业 400 家,培养 10 家金融科技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数字文旅。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创新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新路径。加快数字资源融合,培育发展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消费平台融合,着力构建文旅合作共赢新机制,加速智慧文旅数字化进程,加快建设数字文旅中心。到 2023 年,力争初步建成全国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引领区,实现“文化+科技+产业+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5.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创新服务模式供给,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包容审慎的新业态新模式治理规则。创新生产要素供给,以物质生产资料数字化支撑共享共用,发展共享生活、共享生产、共享生产资料、数据要素流通等共享新模式。在数字商贸、数字文旅、数字金融等领域打造具有引领性的应用场景并推动落地,形成良好的数字产业生态系统。到2023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线上线下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对苏州经济转型、培育新的就业形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作用日益明显。

        (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高地

       深化两化融合战略,加快苏州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促进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推出一批智能化创新产品,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一批智能化标杆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打造“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数字智造中心。

       1.智能制造诊断

       持续发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的引领作用,鼓励各市(县)、区在细分行业、细分领域实施更多免费诊断。推动智能制造技术资源与企业深度对接,带动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到 2023 年,累计为全市 2000 家左右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2.企业智能化改造

       设立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贴息奖励资金,通过树立一批综合效益显著的示范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引领企业智能化发展。强化工业互联网在十大产业集群的应用,打造全产业链、制造全流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到 2023 年,累计建成省、市级示范智能车间 1000 个,累计建成省、市级示范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 100 个。

       3.行业智能化推广

       通过“工业互联网看苏州”精品学习交流线路的示范引导,加强内外资企业交流互动,促进资源的互补、整合、共享。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技术业务,成立独立法人实体,在服务原企业的同时,面向行业、面向社会,提供专业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服务。2021—2023 年,每年培育一批技术服务输出标杆企业,打造 3 条精品学习交流线路。

       4.支持服务商做大做强

       根据智能制造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降低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成本。依托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体验中心,分行业、分领域组织解决方案供需系列对接活动。2021—2023 年,每年依托苏州市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分行业、分领域组织解决方案供需系列对接活动 30 场。

       5.企业数字化改造

       大力提升企业在数据采集、上传、存储、清洗等方面基础能力的短板。通过提高数据采集率和利用率,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可视化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提升企业数字化普及率。到 2023 年,建成五星级上云企业 80 家、四星级上云企业 500 家、三星级上云企业 1500 家。

       (五)打造引领国内的数字化治理高地

       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深化数字协同创新,以“一网通用”为共性支撑和能力供给,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为需求牵引和业务驱动,推动“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协同发展,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苏州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支撑,为推进沪苏同城化、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打好数字基础,率先建成全国数字政府样板城市。

       1.一网通用

       夯实基础设施支撑。优化政务云体系,依托一体化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实现云资源统一纳管、按需分配、动态调度、集约利用,不断增强弹性服务能力。优化市电子政务外网,推动非涉密专网整合迁移,推动无线化、移动化建设,推动物联网、视联网、传感网融合互联,完成IPv6升级,推动SDN改造,不断增强网络承载能力。到2023年,政务云上云率达100%,政务外网骨干网带宽升级至80G,全网接入速率达万兆,基本建立数据中心SDN网络,全面构建“1+10+N”的政务云网融合资源体系。

       完善数据要素体系。推进数据汇聚,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政务大数据治理平台,建立数据血缘关系图谱,打造全流程治理闭环。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机制,实现目录同步、一点申请、跨级审核、便捷共享、全程可溯。推进数据开放,加快数据开放立法,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开发和创新应用。到2023年,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整性达100%,数据共享交换达1.3亿次,全面筑牢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数据底座”。

       强化公共平台赋能。强化业务平台赋能,建设“一码通”基础平台,升级改造业务中台,不断增强业务集约化能力。强化数据平台赋能,深化共享服务平台应用,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打造时空大数据融合分析引擎,加快建设数据中台,不断增强数据产品化能力。强化技术平台赋能,建设感知物联网、政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不断增强新技术驱动能力。到2023年,全面提升数字政府业务、数据、技术等一体化共性支撑平台赋能水平。

       提升服务感知体验。一体化自然人感知,持续迭代“苏周到”,让自然人只登“一个APP”就能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体化法人感知,建设法人服务“总入口”,让法人只进“一个入口”就能办理“一批事”。一体化政务感知,构建各领域业务办理综合界面,让政务人员只用“一个界面”就能高效办好“一类事”。一体化生态感知,以数字政府赋能数字经济,建设大数据云上产业园,助力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沪苏同城化感知,沪苏同城数字先行,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区共享、业务服务跨区协同、公共数据跨区开放。到2023年,全面形成优政惠民兴业的一体化应用感知体系。

       深化安全运维治理。深化运维运营,通过研发运维一体化平台、智能综合运维可视化平台等,全面提升运维运营综合集成服务能力。深化架构治理,优化数字政府大数据项目要素可视化平台,严格规范新建,有序改造存量,深入实施指导、跟踪、评审、评估、纠偏等架构治理。深化安全保障,坚持安全保障体系与数字政府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形成覆盖“云网数端”的人防、物防、技防立体安全保障体系。到 2023 年,全面提升一体化、集约化、协同化的数字政府安全运维治理能力。

       2.一网通办

       强化政府综合服务能力。编制全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善线下“一门受理”功能,优化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服务。持续优化线上“一网通办”总入口,做优做强“苏周到”APP,全面对接融入江苏政务服务APP。精准绘制政务服务数字地图,实现服务资源扁平化管理、精准化服务。到 2023 年,持续推进 PC 端服务接入,持续优化迭代“苏周到”APP,深化“一码通”应用。

       提升“一网通办”实现能力。加快提升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加快完成本级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加快推动民生事项移动办理,按统一规范“应进必进”接入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和“苏周到”APP。梳理自助办事项目录清单,开发多项服务“一机集成”的自助终端,打造“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加快实施同一事项全市通办,推动落实高频事项异地通办。到 2023 年,进一步拓展全市通办事项,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一照通办”。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协同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件事”一窗办。建设网上办事入口和工作界面,推动企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集中。依托“苏周到”APP,整合各部门移动端服务资源,实施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批方式再造,深化个人“一件事”掌上办。到 2023 年,落实 30 项“一件事一次办”,基本实现企业类事项网上办、个人类事项掌上办。

       强化“一网通办”统一支撑能力。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全面对接身份认证服务,建成覆盖全市的电子印章系统,建设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两级电子证照库建设,推广扫码亮证等移动端应用。依托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平台的线上支付功能。建设电子档案库,建成“一网通办”单套制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面向群众和企业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平台,探索在线人工客服和智能客服相融合的方式,提高“一网通办”问题处置效率。到 2023 年,实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苏周到”APP 与省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对接运行。

       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持续推进两级“互联网+监管”系统、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建设,实现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持续完善两级监管数据中心建设,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风险可预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扩展覆盖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到 2023 年,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 95%。

       3.一网统管

       基础能力建设。完成苏州“一网统管”建设应用的总体方案设计,由“一网通用”的统一电子政务云支撑“一网统管”架构。汇聚“一网统管”全域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目录,推动建立“一网统管”主题数据库。加强各类智能物联感知终端统筹建设,通过联网入云和科学部署,赋能智能应用。推进全域相关要素上图,形成全市“一网统管”一张图。到 2023 年,通过做实基础能力建设,实现“一网统管”全域数据 100%汇聚,要素 100%上图,感知能力全国领先。

       智慧平台建设。按照“一级建库、三级平台、五级应用”的技术框架,推进“一网统管”智慧平台开发建设,实现各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各级智慧体系一体化融合。创新构建“一网统管”移动公共平台,促进“一网统管”移动应用生态不断完善。到 2023年,全面完成“一网统管”市、区(县)、镇(街道)三级智慧平台和移动公共平台的建设,实现平台的上下联动、左右互通。

       智能应用建设。推进城市运行基础数据汇聚治理,破解城市管理瓶颈难题,创新城市管理智能化应用场景,提升城市运行效能。促进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信息融合、业务融合,搭建预防预知研判模型,强化各类态势智能感知能力,提高风险预警、评估和处置能力。到 2023 年,城市治理加快由人力密集型、经验判断型、被动处置型向人机交互型、数据分析型、主动发现型转变。实现现有“一网统管”事项全覆盖,创新 10 个跨领域智能化场景应用。

       机制融合建设。推动成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运作实体,编制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市“一网统管”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城市治理体系和市、区(县)、镇(街道)、社区、网格五级应用体系,逐步实现业务高度融合、无缝对接、联勤联动。到 2023 年,实现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100%实体化运作,市、区(县)、镇(街道)、社区、网格五级应用体系常态化运行。

        (六)打造自主可控的数字安全高地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探索政府数据分级分类,推动政府数据确权管理,加强政府数据安全责任管控。加快构建安全可靠的保密技术体系,加快信创产品应用推广力度,加大商用密码应用和安全性评估。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企业数据安全。增强数字安全领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1.完善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

       网络安全统筹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配套政策供给,出台针对性、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强化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实网络安全工作检查督查机制,推动设施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数据安全协同防护能力。到 2023 年,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全面提升全市网络安全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市域全覆盖。

       数字安全领域态势感知和预警处置能力。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管理,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和快速恢复能力。到 2023 年,建设苏州市网络安全工作综合平台(二期)。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商用密码应用和安全性评估制度,健全安全保密监测、测评审查和联合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开展主动防御试点,提高重要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水平。到 2023 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备高效先进、风险可控的安全防护能力。

       城市网络空间防护体系建设。建立资产“户籍化”档案,测绘网络空间地图,推进网络空间防护指挥平台建设,开展实战技术演练教育。到 2023 年,实现苏州市网络空间安全防护工作协同作战、协同运营,打造形成全国领先的专业网络安全人才队伍。

       2.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安全保护

       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推动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公共数据开放,促进数字治理,构建数据开放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保障。推进政务云安全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到 2023 年,推动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数字治理,选取 20 个政府重要信息系统提供保密安全检测诊断服务。

       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快数据安全监测、加密传输、访问控制、数据脱敏、安全保密等信息安全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评估试点,鼓励工业企业、平台厂商等参与工业安全产品的工程化应用,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到 2023 年,培育苏州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机构,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提高业务能力。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管理,强化个人信息大数据分析、共享、销毁等环节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实名制等管理制度,完善行业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增强司法机关对个人信息安全公共利益保护领域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防范和打击网络黑客攻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3.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数字安全产业创新能力。部署前瞻性产业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提升数字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快产业化规模发展,引领数字安全先导产业前瞻布局,支撑数字安全产业科技创新发展。

       保密科技、商用密码产业发展。探索建立苏州商密保密安全技术创新联盟和长三角商密保密安全技术创新产业基地,推动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商密和保密技术。加快提升保密数字化技术手段,推动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市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建立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长效机制。到 2023年,全面推广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为“十四五”期间全国推广提供经验,集成资质单位数量保持 10%左右增长,引导相关资质单位为各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的保密自查自评服务。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着力打造“主板—整机”基础硬件产业链条、“应用软件—应用平台”软件系统产业链条、“测试—运维集成”信息服务产业链条和“外设—行业终端”终端设备产业链条四大重点方向,培育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引领作用。到 2023 年,建成省级信创产业先导区。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市信息产业自主化程度大幅提升,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培育形成 5~10 家行业领军企业。四大终端设备产业链条在全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七)打造国际一流的数字创新生态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进一步夯实数字产业发展基础。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数字产业园区,引育一批产业创新高端人才和龙头企业,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长三角协同创新,建立国际一流的数字创新生态。

       1.营造数字营商环境

       推动长三角地区数字统一市场的建设,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深度合作。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数字市场规则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的数字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探索建立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标准,促进数字要素市场一体化。依托产业联盟、协会等机构,加快形成产政研学金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数字营商环境。到 2023 年,构建国际一流的数字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建设数据要素市场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塑造数据自由流动的市场秩序,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搭建数据交易平台,减少数据要素交易成本,加大社会数据交易总量。加强数据要素的安全保护,研究完善数据要素的产权性质,推动建立数据要素的分类、保护和审查制度。

       3.融入数字长三角

       推进“产学研”协同联动创新,以“数字长三角”为核心,大力推进跨界融合发展。打造服务长三角的综合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完善数据交换机制和市场化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数字科技关键技术研发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强化研发项目协调联动。加快长三角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到 2023 年,数字长三角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数字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长三角数字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4.引进产业高端人才

       探索数字经济产业人才“苏州标准”,按人才层次建立金字塔式支持体系。充分发挥苏州本地以及长三角地区的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的带动牵引作用,积极与本地知名数字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制定并落实配套保障性政策,将苏州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数字产业人才高地。到 2023 年,全市力争引进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累计160 个左右,形成 1~2 个数字经济领域高端人才集聚区。

       5.优化空间布局

       科学规划数字产业布局,围绕苏州市及各辖区产业发展特色及发展需求,坚持“齐头并进、协同建设,社会参与、共享开放,融合创新、应用示范”的原则,建设十大特色鲜明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通过建设“产城融合、因地制宜、各有分工、一园多点、虚实结合”的特色数字经济产业园,培育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到 2023 年,通过发展数字产业带动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力争把苏州建设成为国内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数字产业集聚区。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问题决策,形成高效的决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在领导小组下设基础设施、数字产业、数字创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数字安全 6 个推进组,并建立若干专班,按照职能分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制订并出台促进苏州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突出重点亮点,扶持一批智能化标杆企业,形成一批特色智能化产品和示范平台。拉长长板、补足短板,科学谋划和系统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力争国家、省数字经济领域更多资源支持。

        (三)加强运行监测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分类国家和省级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快研究构建符合苏州特点、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变化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定期监测和收集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研判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形成数字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四)营造宣传氛围

       紧扣国家和省、市有关数字化发展重要决策部署,精心组织主题宣传。加强传播阵地和渠道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内容生产能力,深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为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撑和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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