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受理苏州工业园区专利代理人奖励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科〔2016〕9号)。现将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专利代理人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奖励标准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上一年度在苏州工业园区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个人,且未申请过园区专利代理人奖励。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奖励专利代理人5000元。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请奖励材料:申请表、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最近1年)、身份证;
  申报流程:网上电子申报(登录企业服务平台,选择“业务征集”,找到“2016年工业园区企业专利代理人申报”)——下载模板填写,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窗口纸质受理——等待通知,企业进行资金申请(登录企业服务平台,选择“科技发展资金申请”)——中心和处室审批-财政请款-打印收据-国库下拨-结束
  网上提交入口:http://sme.sipac.gov.cn/
  窗口受理地点: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号知识产权服务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受理时间: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0日
  三、咨询电话:
  朱丽利 67068035 zll@sipips.org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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