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7-15   申报截止
2022-07-15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和申报条件

  根据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宣发〔2020〕18号)总体安排,本次计划评选各类、各层次姑苏宣传文化人才36名左右。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和其他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从事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符合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引进并落户苏州的人才,须在苏州工作满两年以上方可申报。

  文化名家。要求在苏州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开创性成果,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领军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代表所从事专业门类的领军水平。

  重点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文化经营能力,工作业绩为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成果显著。

  青年拔尖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

  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详见《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一)、(二)》(附件1),奖项要求参照《宣传文化类主要奖项一览表》(附件2)。

二、申报程序

  7月1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1.纸质材料

  申报对象须填写《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表格需填报电子照片),并提供申报附件材料一份(提供复印件,请与申报表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获奖证书等,若户籍不在苏州,须提供在苏社保(医保)缴费证明。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附件材料一份、绿色皮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2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打包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

三、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张老师67068122

  许老师67068015

  文体旅游局:

  王老师66681783

  技术支持:

  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2022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