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正版正货” 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6-15   线上申报截止
2022-06-1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2-06-15   线上申报截止
2022-06-1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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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增强我市企业法律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实施2022年“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开展“正版正货”街区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扩大“正版正货”的社会影响,优化全市市场经营环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各县级市、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商业街区(商场、市场),或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或服务具有一定特色的商业街区(商场、市场)的管理经营机构,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以前承担过市“正版正货”街区项目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人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申报人业务活动中守法诚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抢注行为。无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活动的行为。

  (四)申报人经营或业务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五)申报人能自觉接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主要任务

   贯彻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 4035-202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商贸流通领域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具体包括: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团队。设立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2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规划、执行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持续开展“正版正货”工作。

   2.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引导商户(企业)共同遵守和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商品准入、索证、检查、纠纷调解、信用管理等制度,与商户(企业)签订“正版正货”承诺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平台,畅通知识产权举报和维权渠道,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信用档案,对于发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商户(企业)进行曝光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退出机制。

   4.开展优质商户(企业)培育和认定。制定优质商户(企业)认定、管理和考核办法,将“正版正货”四项承诺执行情况融入考核办法,培育和认定一批“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在街区主要入口和通道、商品柜台、陈列架等展示区张贴街区统一印制的“正版正货”承诺和标志。

   5.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活动。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新品上市、促销等时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宣传。公示“正版正货”四项承诺,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线上和线下宣传。每年至少举办2期针对街区商户(企业)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

   6.加强知识产权日常监管。定期对街区(市场)内商户进行知识产权巡查,积极防范知识产权保护风险,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移送侵权假冒线索,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知识产权咨询、接收和处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

   7.建立知识产权顾问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或顾问制度,聘请相关法律专业人员或专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纠纷处理等咨询服务。

   8.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街区商户的信息登记、在售商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录入与管理、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查询等功能,有效预防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

   9.推进软件正版化。推进本街区完成软件正版化建设。

  (二)绩效目标

   1.经过专家组验收,基本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实体市场提档升级,消费者满意度和商户信誉度大幅提升。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苏州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申报人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项目任务书附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1.可以说明本单位“正版正货”工作状况的有关材料。

   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纸质申报材料按照任务书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装订成五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装订。

五、申报程序

  1、6月15日17:00前,访问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度苏州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下载附件填写上传(加盖公章)。

  2、无需等待系统审核通过,纸质申报材料按照任务书在前、附件(详见申报要求)在后的顺序装订(纸质封面,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并于6月17日前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计划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二)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承担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止其项目,采取措施收回市拨经费。

  (三)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项目任务是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刘欣雨 67068221

  许 春 67068015

  园区科创委:

  蒋 励 66681673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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