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4-06   申报截止
2022-04-06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9号),现制定发布《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建“智改数转”标杆示范;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产品化以及开展“智改数转”咨询诊断。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产业化。支持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突破方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急需突破方向、产业基础领域开展攻关,实现研发突破、迭代应用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能力提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事项。

  (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节能降碳技改和绿色制造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消费升级平台、产业人才培训等产业支撑体系。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类等前瞻类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得再申报项目。

  (五)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项目除外,但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1.江苏省工信厅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一张网旗舰店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上午)

  2.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系统备份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汇总表,将上传省系统材料打包上传,单个压缩包不超过100mb。(具体可见系统内说明)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实施方案)。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五)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六)凡是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正文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投资金及具体明细金额(其中,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补助项目需增加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贷款购置的设备发票金额及具体明细)。

  (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1~1-23)。

  (八)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九)《项目指南》明确的其他材料。

五、审核监管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园区将遴选一批技术水平高、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有显著促进作用、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对2021年度国家和省督查激励的制造业创新转型成效明显地区、智改数转成效明显地区内的项目,以及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遴选各类项目时,优先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企业(平台)项目。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三)园区将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对在建项目要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四)加强后续监管。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承诺接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在线监管,主动配合省工信厅对企业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对支持的在建项目,省工信厅在项目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完成《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签订(见附件5)。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证明(银行对账单)上传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明确专人,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信息。项目监管信息上传和组织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六、联系电话

  热线电话 67068000

      其他电话请见附件6

七、其他事项

      1) 省通知:1、申报省标杆工厂或者省平台的,建议找信通院、电标院、华东五所、工联院等机构做第三方检测报告;2、园区预期清明节后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届时市里会派人一同参加,验收目标跟填写绩效目标表一致;3、验收完毕后,验收文件由区里盖章后,交市里盖章再返还企业,后由企业一并扫描上传系统并做材料。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中的申报依据请填写:苏工信综合【2022】115号文

    3)绩效申报表中填报数据以项目结束期为准。项目是事后类奖补填写2021年数据(作为验收标准),如事前奖补的,填写项目结束时的数据(作为验收标准)。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