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2-18   预申报截止
2022-03-10   网上申报截止
2022-03-1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2-02-18   预申报截止
2022-03-10   网上申报截止
2022-03-1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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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后补助项目组织申报。详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2/1/27/art_82540_10334580.html 中农业部分的内容,请申报单位根据附件项目指南要求进行填报。

二、申报要求

  1. 第一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 项目须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装备。

  3. 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农业科技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科 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内企业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

  4. 本年度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和优先支持青年科学家申报。青年科学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男性应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 南京国家农高区和省级农高区申报的项目,要求围绕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要求,紧扣农高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

  6.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限额申报1项,采用预申报的方式进行。

  1、申报单位报名:

  2月18日前完成预申报。申报单位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征集”--按要求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文件,填报后上传。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

  2、中心反馈初审结果:

  中心会将项目汇总并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反馈项目初审结果。入选单位于3月10日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jspc.org.cn/)完成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

  :申报书需要项目申报人员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后由单位管理员提交至主管部门,请务必确认项目状态为“申报材料已提交至主管部门”,以免无法推荐而导致申报失败。

  3、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3月11日前,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后无须等待主管部门审核直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绿色纸质封面,胶装订)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顺序,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 查新报告、 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须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四、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请务必注意园区申报时间节点,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的申报失败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22

  沈志刚 67068012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卢 旭 66681626    

  邹和成 6668168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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