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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示范企业和标杆示范项目公示
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1〕63号)、《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苏府办〔2021〕84号)和《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苏园管〔2021〕9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示范企业和标杆示范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为期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邮编215021
联系方式: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66681685
邮箱:swt@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市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