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2-05   申报截止
2021-12-0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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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建设,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苏府办〔2021〕136 号),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苏州市内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知识产权数据信息、法律、维权援助、评估评价、投资金融、转化运营、培训服务等类型的公共服务载体,由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建设运营,诚信守法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运营机构申报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

  (1)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高校信息服务网点等国家级认定和备案的公共服务载体;

  (2)获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省级认定和备案的公共服务载体;

  (3)我市重点引进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苏州设立实体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且成效明显的。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5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件各一份:

  (1)《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表》(见附件1);

  (2)公共服务平台获上级认定(备案)的相关文件、建设运营主体的资格资质证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纸质材料:

  《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件(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递交到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2.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中心——业务征集平台—— “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工作”,下载模板项目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上传《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请务必保证所有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合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由于申报材料提交不及时或未按要求补充造成申报材料未成功受理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娄老师 67062005

  郝老师 67068093

  杨老师 67068064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蒋老师 6668167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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