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9-20   申报截止
2021-09-2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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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年度计划共认定3000名紧缺人才,其中,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300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700名。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二、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1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3);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企业法人代表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此次通知的申报为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填报时间自2021年8月1日起至9月20 日止。系统需要先填写企业信息,然后填写申报人员信息。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信息填报,状态为“待审核”(或“待县区初审”),逾期无法进行园区初审。

  企业首次申报的,须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填报人员信息(既往申报过的企业,登录账号不变,默认密码为jqrc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2.申报方式:企业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http:///ywsb),进入人才计划一网申报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具体的操作方式请参见附件2)。

  进入申报系统页面,先进行企业注册,按要求完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姑苏人才总入口”中的“自评系统”为申报人员的自我评分系统,具体的操作方式请参见附件2。

  3.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1)、(2)为必要条件;(3)、(4)、(5)、(6)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上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需提供各地发改(经发)部门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位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的留学人员证明不可作为学历证明使用);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可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员工参保证明”,将下载的带有红章的文件直接作为附件上传);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根据其年缴纳个税额推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建议拉取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完税证明),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总额计算;

  (6)《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人社部门盖章后有效。不需要作为附件上传);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已授权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4.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8月1日~9月30日。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申报范围四):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各地发改(经发)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府〔2020〕9号)自主推荐,上报市发改委审定后形成申报白名单,发市人社局录入系统。;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范围一至三):由各地人社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

  网上复审:10月1日~10月31日。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进行网上复审,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请大家在填报时仔细检查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度。

  现场核验:11月1日~11月30日。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所在县级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审验。市人社部门以抽查的方式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12月1日~12月31日。建议资助名单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公示名单请尽量将本年度计划申报人员名单列完整,一旦园区初审通过,公示名单将不能再更改,为了避免可申报人员因此不能通过复审,请务必注意。

  2.2015年及之前已经获批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无论经费是否已经申领完毕)的人员不能再次参与此计划的申报。2017年及之后立项并已经从原申报单位离职人员,如经费未申领完,需要从新入职的单位重新进行此项目的申报,入选后方能继续申领经费。

  3.每家单位一个账号,系统注册人员需要为此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会出现邮件通知发送无法及时接收到的问题。

  4.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5.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7.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五、联系方式

  1.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热 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姚雨晓  (0512)67060116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

  投资处  联系电话:(0512)666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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