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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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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申报截止
2021-05-14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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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扶持实施细则》(苏知政规〔2014〕80号)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苏州市区范围内(不含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市),2018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主营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收入超过60%,固定在职职工达到10人以上(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3人以上)的新设立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最高可申报10万元补贴;固定在职职工达到30人(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8人以上)的新设立的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最高可申报20万元补贴。(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截止2020年底,总部设在苏州市区的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申报20万元一次性奖励。(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3.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截止2020年底,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的苏州市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可申报20万元配套奖励。(注:该个人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副本、行政许可批文等设立文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及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专利代理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财务报告等。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文件;

  (4)机构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国家局备案文件等。

  3.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2)个人简介;

  (3)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文件;

  (4)个人身份证副本、聘用合同及在苏缴纳社保证明。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5月14日17:00前,将盖章版的申请表、附件材料电子件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征集”),无需等待系统审核,同步递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申请表后面的附件材料,每一部分均需盖章。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郝老师 67068093

  杨老师 6706806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唐老师 15850014142

  韦老师 66681679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处

  张俊 69821308,电子邮箱:zjunbobo@

  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秘书处

  潘亦予 65390501,电子邮箱:sudacocip@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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