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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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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申报截止
2021-05-2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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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委办发〔2020〕8号)、《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打造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地标实施方案(2020—2030年)〉的通知》(苏委发〔2020〕15号),为持续扩大有效投入,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支持符合先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和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产业(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实施的工业项目为依据)、生物医药等方向的工业项目,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升安全装备水平,现就2020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市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二)企业投资项目需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项目实施地在苏州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齐全;

  (三)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2000万元;

  (四)企业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企业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附有省注协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证明材料,其中实施项目应取得有效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

  (六)企业购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3)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附有省注协二维码);

  (八)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后),具体见附件6信用报告拉取流程,注意非园区信用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申报(网址:)。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0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至2021年5月21日17时00分,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须为PDF格式(附件1-附件3及其相关附件),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需要签章、签名的文件,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二)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系统备份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汇总表,上传附件1、附件3的word和上传苏州市系统的盖章扫描件的PDF文件打包。(具体可见系统内说明)

  (三)企业申报结束后,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地区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先导产业项目由项目主管科室会先导产业牵头科室和各相关行业主管科室联合会商形式确认,生物医药项目由项目主管科室会生物医药主管科室会商确认;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所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确认。现场审核形成《现场审核表》(附件4)并上传系统(无需企业上传)。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进行奖励,其中先导产业项目奖励12%、生物医药项目奖励15%、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奖励10%、其他产业项目奖励6%。四类项目设备投资最高奖励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审核通过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审核汇总表(附件5)。

四、咨询电话

  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92

  工业园区经发委66681015

五、主要问题汇总

  1.先导产业项目、生物医药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其他产业项目如何定义?

  答: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对应项目。其中先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和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产业(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实施的工业项目为依据)、生物医药具体以项目名称和企业类型来确定,无法归入以上几类的可选择其他项目。

  2. 可以享受补贴的发票开票日期如何确定?

  答:原则上为备案日期和2020年1月1日较后日期起算,与2020年12月31日之间开具的发票。

  3. 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齐全是否全部需要?

  答:相关手续原则上要全部齐备,属于技术改造更换设备的,有部分不齐全的,可以按原设备或厂房等相关手续作为覆盖的佐证材料,具体补贴以苏州市工信局认定为准。其中能评如当时没有进行的,按相关要求,应提供对应的节能承诺表等相关能源评估证明文件。

  4. 设备备案证可以多个吗?

  答:设备备案证原则上只能提供一个,如有多个,建议提供该项目的最高金额的设备备案证明并备案时间在开票日期之前的,同时可附加项目的其他备案证作为参考。具体补贴以苏州市工信局认定为准。如果发生过变更的,请提供变更前后的备案证,可以认定之前备案证时间。

  5. 备案证金额低于发票金额以哪个为准?

  答:备案金额和发票金额有差异的,一般以孰低为标准。

  6.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和园区有效投入奖补资金(原园区技改资金)是否可以重复申请?

  答:苏州工业园区有效投入奖补资金(原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暂未开始,可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有效投入奖补资金和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可以重复申请,一般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贴(即如园区技改补贴金额经整体测算后如大于省市针对差额金额补贴)。

      7、发改的新建备案和扩建备案是不是都可以?

   答:是的,本次没有限制。

      8、审计报告是找的省外的机构,没有省注协二维码,是外省的二维码可以吗?

       答:需要重新注册个江苏省注协二维码,具体可咨询当地会计事务所。

      9、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企业购置设备是只包含硬件设备吗?我们还有软件工资系统,软件设备算吗?

       答:归于固定资产的软件才可以,一般为依付于某个硬件。

        10、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名必须手签吗?

        答:可以盖章替代。

        11、发票太多需要每个都输入校验码怎么办?

        答:原则上是要完全上传的,设备如果是零件回来组装是不予认可。如果发票较多,一台设备分开而且发票完全连号都是小额,可以用系统中其他上传,将发票拼图在一起(能看清金额和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并填写总金额。

       12、海外发票含税金额、发票单据较多无法上传怎么办?

       答:海外发票含税金额包含增值税和关税,其中海外发票通过其他类型进行上传,发票号码、日期均填写报关单号码和日期。如无关税物品含税只需包含增值税即可。补贴范围以报关单日期在2020年范围内即可。

     海外发票必须上传:报关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海外订单或发票无需上传。选择其他类型进行上传,因为含多种,并且上传仅支持图片格式,请通过拼图软件进行合并进行。如太多张导致图片模糊的,设备名称可写设备名称(第X张)方式进行多次上传,设备数量写均写统一报关单的实际数量(XX),括号里面代表上传第X张。

       13.设备通过外贸公司购买的怎么办?

       答:视同海外发票必须上传报关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报关单上使用人为本公司,同时提供设备通过外贸公司购买的说明(上传在发票信息其他中)。具体是否通过要看苏州市审核标准。选择其他类型进行上传,因为含多种,并且上传仅支持图片格式,请通过拼图软件进行合并进行。如太多张导致图片模糊的,设备名称可写设备名称(第X张)方式进行多次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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