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园区企业开展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2-31   申报截止
2021-12-3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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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建立入库培育、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等系统的企业知识产权培育体系,切实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面发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地标型强企,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跨上新高度,以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工作支撑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苏州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按照以下三级由低到高逐级培育:

  1.成长型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较强、制度齐全、管理规范、成长特征明显、发展前景好;

  2.优势型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强、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特征鲜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灵活、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较高,企业主要产品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

  3.引领型企业:在重点新兴产业、优势产业领域中,掌握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行业知识产权突出优势,拥有相当市场话语权,品牌影响力强。

三、培育方式

  市局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管理平台”,通过数据分析推荐和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2021年首批企业入库培育之后每年滚动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通过政策激励、指标引导、项目提升、整体服务等措施,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培育知识产权入库企业从成长型、优势型到引领型不断上升,逐步形成一批拥有知识产权优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

  (一)企业入库培育

  1.企业入库基本条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5件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属于领军人才企业、高成长性创新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或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自贸区苏州片区内新设立从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纳米技术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的,经各市、区推荐,市局审核通过,可入库培育。

  2.入库企业培育。经推荐、审核入库的企业,由各市、区开展分层引导培育工作。积极推动入库企业开展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和专利导航分析等工作。

  (二)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

  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或贯标绩效评价合格,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知识产权专门管理人员,开展专利导航分析、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良好,对产品和服务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且相关引导指标任务完成良好的入库企业,择优培育升级为成长型企业,各市、区经审核择优给予奖励。

  对成长型企业争取实现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全覆盖,优先支持成长型企业进入我市专利快速预审备案企业,申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市专利奖、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项目。

  (三)知识产权优势型企业

  对实质性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国境外专利申请授权、商标海内外布局、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设较好支撑企业运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投入等各项主要引导指标完成较好,产学研能力较好,高端服务机构合作成效显著,行业内知识产权工作地位优势明显等综合能力较好的成长型企业或立项实施省战推项目的企业经审核择优升级为优势型企业。

  对优势型企业争取实现知识产权总监培训全覆盖,对符合我市专利快速预审产业要求的优势型企业争取实现市专利快速预审备案企业全覆盖。优先支持引导指标连续三年完成较好,知识产权运营能力较强,处于行业前列的优势型企业申报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强企培育项目。

  (四)知识产权引领型企业

  对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国境外专利申请授权、商标海内外布局、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设、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投入等各项主要指标连续三年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型企业,经审核择优升级为引领型企业。

  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引领型企业争取实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等全覆盖。

  (五)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突出贡献奖

  在引领型企业中设置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突出贡献企业奖励,引导企业不断攀登行业高峰,成长为地标型知识产权品牌强企。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

  登录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管理平台,网址:http://180.108.205.23:8080/nbsgd ,进行平台账户注册和信息填报工作,使用手册见附件。

  申请时间2021年4月-12月

五、其他

  1.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不在强企工程培育范围中,无需填报;

  2.近年来,已实施市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的企业直接进入成长型企业,已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实施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2015年以来)的直接进入优势型企业,已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实施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的企业直接进入引领型企业。对已获得省市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和国家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经费的入库企业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3.企业入库管理实施淘汰制,要求入库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研发投入等各项主要指标保持良好稳定增长态势,对连续三年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研发投入等各项指标呈下降状态的企业,采取逐步降级处理,直至淘汰出库。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直接淘汰出库。

六、咨询电话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李彦涛 68615318 

  黄建强 69821307

  系统维护工作联系人(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朱亚静 88182736(QQ:24006508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韦老师66681679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娄老师 67062005 杨老师 67068064 郝老师 6706809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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