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独角兽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高成长性硬科技企业,发挥独角兽企业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江苏省独角兽企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0年及之后成立);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上市可参评);
4.符合以上3条,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上市可参评);
3.成立5年之内(2016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1~2015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
二、申报流程
1. 系统申报。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1年省独角兽企业评估”,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1)、下载《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按要求填写并上传(word版)。
(2)、打印《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加盖企业公章,连同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部分,以及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扫描后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
(3)、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进行线上初审,审核通过后,会生成相应的二维码。请打印二维码装订在纸质申报材料的最后一页。二维码用于智能柜提交材料以及窗口扫码登记。
2. 纸质材料递交。企业将审核通过的《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上传的附件、二维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简装后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5号窗口。盖章不全、没有二维码的材料窗口不予受理。
三、时间节点
系统填报时间截止日期为:4月14日
系统审核及纸质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4月16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数据内容等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2、对被评估为独角兽和潜在独角兽的企业,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将联合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优惠的金融信贷支持,优先推荐加入省独角兽企业联盟。
3、江苏省高新区独角兽企业每年重新评定,已获评2020年度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的企业需重新参与评审,未按时申报视同放弃相关称号。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姚 飞 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卢 旭 66681626
技术支持:400 8696 086(园区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