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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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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0-11-13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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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108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0〕536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补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为在苏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统计部门审核,如符合相关标准,可视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企业需有正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项目实施地在苏州境内;

  (三)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取得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前);

  (四)企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1500万元;

  (五)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复印件;

  (三)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0年10月1日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2019两个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五)企业2018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七)《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八)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九)企业2019年度购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3)及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园区企服中心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电子材料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1月13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666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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