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姑苏领军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2-28   网上申报截止
2020-02-28   网上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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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人才:

  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更加便捷、高效地提供人才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第一批姑苏领军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请按以下流程暂行办理:

一、审查材料

  本次形式审查以人才基本条件为主,暂不需上传申报书,具体材料清单请参见附件1

二、审查流程

  请计划申报2020年第一批姑苏领军的人才,于2月28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0年第一批姑苏领军申报形式审查”,进入填报页面填报,并上传相对应的附件,企服中心将在线上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三、支持类型和条件

  1.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5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苏州。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苏州工作;

  (3)团队于2017年1月1日后在苏州创业或全职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

  2.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具体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本次受理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5)对于苏州近年来(2015年1月1日后)引进的优秀创新人才,首次创业(全职),企业注册时间、申报人股权出资等符合申报要求,且企业发展态势较好,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左右的(生物医药类的应已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医疗器械类应已获得生产许可证),可以纳入申报范围。


具体请以当年度实际申报通知为准。

四、联系人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朱天石  67068025 zts@sipac.gov.cn

   何葭   67068011 hej@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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