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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7-16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8-07-16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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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省文化厅、市文广局通知,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双创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等新兴产业项目。

  (二)支持旅游带动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品牌项目、文化元素丰富及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演艺娱乐项目、大运河文化带产业项目、特色文化小镇文化内涵提升项目。

  (三)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动漫游戏产业项目,支持动漫和游戏衍生品的开发营销、动漫和网游中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和设备升级改造。

  (四)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支持将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融合发展的产业化开发项目,支持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及其衍生品开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创意设计推广项目、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的项目。

  (五)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文化企业信贷融资和债券融资,支持文化产业项目采用实施创新性融资工具、支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运营。

  (六)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对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到境外投资,特别是列入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2018年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七)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及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八)支持文化会展、文化消费促进、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等其他需要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单位)(非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金筹措能力强。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7年1月1日后立项并开工建设的项目。至项目申报提交日,企业(单位)完整运营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

  (三)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文化关联度,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本指南确定支持范围。

  (四)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

  (五)按有关规定程序,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有财务支出进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一)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不符合《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63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被禁止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的。

  (三)同一企业(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类扶持资金支持的。

  (四)到规定的申报截止日,申报企业(单位)完整运营未满一个会计年度的。

  (五)申报企业(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财税资料的。

  (六)前3年本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经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申报企业(单位)一年内未实现营业收入的。

四、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类的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工且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应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专项贷款;奖励类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后已完工的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869-930)--管理台--我的服务(科技枢纽平台)--我的业务--业务征集——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完成无需等待审核,可直接递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材料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6号窗口。

  (四)材料递交要求: 纸质材料(胶装)一式6份 ,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材料及汇总表)1份。

  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总页数控制在60页以内。

  专项资金实行承诺制,申报企业需填写《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据实提供申报材料。如有违背,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联系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王韵 67068027  许春 67068094

  园区宣传部(文体旅游局)

   王林 66681869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部(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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