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参股项目立项的通知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综合考虑政策导向、专家评审意见等因素,确定了引导基金基金参股立项项目。基金参股项目申请人为北京芳晟股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参股子基金名称拟定为苏州芳晟股份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为TMT、大数据、消费升级、智能硬件为主的高科技创业成长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引导基金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立项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反馈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基金管理处,联系电话:0512-67068077,电子邮件:gaoyun@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