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转发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公告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科[2013]30号)相关规定,经过走访和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专利申请内容与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经营业务不符;无研发生产活动;公司已倒闭或者搬离园区;专利法律状态已经无效;其他未尽事宜等;不符合政策规定补助范围。为正确规范使用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相关企业可在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复议。
  联系电话:67068035  69196076  66680909
  特此公告。

清单如下:
1、苏州币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苏州创智宏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苏州鼎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苏州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苏州工业园区欧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6、苏州惠瑞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
7、苏州科羽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苏州昆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苏州欧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苏州万图明电子软件有限公司;
11、苏州懿源宏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苏州萤火虫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