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受理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和融资担保补贴的通知

园区各科技型中小企业:
  现受理2016年科技保险补贴以及2015年融资担保费补贴业务,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科技保险费补贴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园区,上年度净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符合园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企业信誉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企业或参与园科贷(信保贷)的企业(仅限涉及园科贷的科技保险费)。
二、申报条件
  科技保险主要采取后补贴和分类补贴的方式,具体包括:
  1、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的保费给予30-50%的补贴,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险种及补贴比例见附件四);
  2、投保险种符合《关于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的实施办法》(苏园管〔2015〕23号)规定;
  3、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项目须缴足全部保险费,且保险合同到期日在2016年度。申报贷款保证类保险补贴的,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一)在线申请
  1、完成科技保险费备案(具体流程见附件五);
  2、申请园区科技保险补贴(具体流程见附件六)。
(二)纸质材料递交
  在线提交申请后,请尽快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园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申请表模版参见附件七,请依据资金系统填写企业投保情况,数值和顺序均保持一致);
  (2)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报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的,应附相应的贷款合同以及结清证明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高企认定证书、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胶装。
(三)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融资担保费补贴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园区,上年度净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符合园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企业信誉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企业或参与园科贷的企业(仅限涉及园科贷的融资担保费)。
二、申报条件
  1、融资担保费采取后补贴的方式,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的融资担保费给予20%的补贴,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融资担保费补贴仅限缴足全部融资担保费,担保合同起止日期在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相应贷款还本付息后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一)在线申请(见附件八)
(二)纸质材料递交
  在线提交申请后,请尽快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园区融资担保费补贴申请表(申请表模版参见附件九,请依据资金系统填写企业投保情况,数值和顺序均保持一致);
  (2)融资担保合同和融资担保费发票复印件;
  (3)相应的贷款合同以及结清证明复印件;
  (4)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高企认定证书、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胶装。
(三)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受理窗口: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数据报送:400-869-6086(数据报送操作问题咨询)
  技术支持:400-886-9930(企业注册、密码找回等)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周辰晓67068007
                        冯亚婷67068013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滕文东6668093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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