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受理第一批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服务补贴兑现的通知

各企业:
  现受理2016年度第一批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服务补贴兑现申请,具体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企业法人,执照营业期限不少于10年;
  2、已按照《关于征集智能制造服务商、硬创孵化器、智能制造展示体验平台的通知》要求上报了智能制造服务商征集信息;
  3、向园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的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等服务,或向区内区外企业提供智能制造集成服务,且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签订合同并实现收入。
二、业务流程
(一)信息报送
  请至,按如下要求完成信息报送:
  1、点击“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服务商信息备案”的“申报”按钮,下载excel模版并填报上传,要求上传规定附件。此项为常年报送。
  上传附件要求如下:
   (1)智能制造服务商信息备案表(上传的excel打印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
   (3)单位简介(格式自拟,重点突出本单位智能制造服务内容、特色、成效等)
   (4)加盖公章的单位会计核算制度(需包括成本核算方法、能准确核算每个项目成本的说明)
   (5)财务报表(提供2015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可提供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以及2016年9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6)2015年12月、2016年9月的末级会计科目余额表;
   (7)2015年12月、2016年9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8)2015年12月-2016年9月的月度社会保险缴纳明细。
   (9)加盖公章的专项资金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自拟)
   (10)加盖公章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点击“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服务补贴兑现(服务项目备案)”的“申报”按钮,下载excel模版并填报上传,并上传规定附件。注意每个合同作为一笔业务上报。此项截止2016年11月21日。
  上传附件要求:
   (1)智能制造服务补贴兑现(服务项目备案表)(上传的excel打印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2)智能制造服务项目证明材料:有效合同、合同预算表、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证明材料:有效发票,对应银行回单(如有),项目成本费用明细账或备查账;
   (4)服务项目成效证明材料:提供服务总结(格式自拟);建议提供其它能够证明本项目真实性、技术水平和服务成效的佐证材料,例如客户加盖公章的用户报告或用户意见、评审意见、相关照片和截图等。
  3、说明:前述每项附件限上传1个PDF格式文件,内容较多时请在文件第1页自行制作所包含的资料清单目录。
(二)纸质材料递交
  本次申报要求提交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请等待客服通知后按如下要求提交:
  1、《信息采集及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模版填写并加盖公章,无需装订)
  2、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服务商信息备案申请材料
   即加盖公章的智能制造服务商信息备案表和全套附件,要求和系统上传附件保持完全一致,线装或胶装,勿用塑料夹。请自行制作封面和目录。
  3、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服务补贴兑现(服务项目备案)材料
   每个合同(项目)1本。每本包含对应的加盖公章的智能制造服务商信息备案表和全套附件,要求和系统上传附件保持完全一致。线装或胶装,勿用塑料夹,骑缝加盖公章。请自行制作封面和目录。
(三)资金下拨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将依据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审核、评估、评审,形成拟支持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报请有关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示;
  届时获得支持的企业需要再次进入系统生成并提交智能制造服务补贴资金申请单,并根据通知打印提交收款收据。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企业仔细阅读,严格按照前述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进一步的通知请密切关注我们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kjzszx     网站: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
   微信客服:苏小智IM-service01
   电话:13092626085苏小智,0512-66680938刘娜
  2、技术支持:
   注册、登陆、密码:400-886-9930(园区企业统一门户平台)
  其他问题: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清单:
  1、信息采集及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
  2、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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