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省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按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三类项目组织实施,现将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照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临床前沿技术、医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四类组织实施。详见“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zwgk/tzggg/20170122/140724250.html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个指南方向限报1项。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院(含分院)限报10项、高校、部(省)属院所限报5项,其它单位限报2项,企业限报1项。如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牵头申报,必须联合省内三级甲等(中)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中: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院(含分院)限报10项,高校、部(省)属院所限报5项,其它单位限报2项,企业限报1项。
  其他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不含临床前沿技术、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 高校、部(省)属院所限报5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安排:
  (1)申报单位报名:请申报单位访问http://sme.sipac.gov.cn ,点击“企业服务平台”,登陆后在我的业务部分点击“业务征集”——“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下载“项目汇总表”、“项目简表”,填写后提交。申报重大科技示范项目请于2月16日前完成预申报。其他项目请于2月28日前完成预申报。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
  (2)省网上系统填报:请申报单位在完成园区预申报后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对于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中心会将项目汇总并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3月初市科技局会反馈项目初审结果后再进行省网上系统填报。
  (3)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3月13日前,申报单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园区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蓝色封面,平装订)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单位不需将附件材料装订上报,也不需要在网上提交,但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附件清单》中所列内容,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查。
三、注意事项:
  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问题,查看系统“通知公告”和“在线帮助”的相关内容,常规性问题均已在其中进行说明。
四、项目咨询电话及邮件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QQ群:122919902(已加入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群1或群3的单位不需再加入)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信局
   王颀 66681670 wangq@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