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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组织申报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小企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切实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5年)》(苏政发〔2013〕110号),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力争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达2000家,其中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50家。通过培育和扶持,力争形成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集群,引领全省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建设工业强省、实现创新型省份做出贡献。
  二、培育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小而强”、“小而优”和“隐形冠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8亿元以上(含8亿元),利税总额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或在细分行业中,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国内排名第一。
  (二)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软实力建设成效明显。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
  (四)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全业务流程应用信息技术,在数字企业创建中具有示范性。
  三、培育措施
  (一)加大培训力度。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负责人纳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组织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负责人到国内外重点高校进行高端培训,帮助他们开阔思路、拓展视野、更新理念,培养战略思维和持续创新能力。
  (二)加大服务力度。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服务“直通车”制度,帮助协调解决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组织高校院所专家教授深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组建协同创新组织。
  (三)加大项目扶持。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在技术改造、研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投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四)加大宣传推介。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组织推介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和培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014年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推荐入库工作已经开始,被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将得到省里重点扶持,园区申报截止日期11月13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先网上申报(地址http://,用户名为公司全称,密码自设),经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知企业递交纸质材料,受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月亮湾商务区慧湖大厦A栋10楼。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苏婷 67068019 sut@sipac.gov.cn
  园区经发局 66681067 张培琦 zpq@sipac.gov.cn

 

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