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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2022-06-23

    回答:

    您好,依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2年6月17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合理把控申报时间,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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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针对商贸企业的补贴政策是?2022-06-23

    回答:

    您好,依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要求的零售、餐饮企业,2022年度1-5月发生的核酸检测、消杀、防疫物资采买等防疫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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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针对外贸企业的补贴政策是?2022-06-23

    回答:

    您好,依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包含制造、贸易、物流企业),2022年1-5月发生的货物消杀、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买等防疫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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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请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需要满足的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为多少?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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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请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需要满足的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为多少?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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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请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需要满足的累计研发总投入为多少?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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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请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需要满足的累计研发总投入为多少?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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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您好,请问申请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实施时间是什么?2020-06-23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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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您好,请问申请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流程是怎样的?2020-06-23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胶装好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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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您好,请问申请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要求是什么?2020-06-23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申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各项材料,同时提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4、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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