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请问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次)的申报主体及条件是?2023-02-23

    回答:

    您好,依据《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次)》:

    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2021、2020年度的研发投入已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2021年5月31日之前在税务部门完成加计扣除申报手续,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要求:  

    1、经招商部门确认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新注册科技企业;  

    2、2021年度研发费用较2020年度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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