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管委会的要求,50人以上的企业需要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采用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是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机构,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2020年针对劳动人事方面出台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高院出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针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等事项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相关新法的出台对我们人事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条例》从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同时针对频发的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并落实了政府以及政府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相关责任。《指导意见》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相关问题予以细化规定。作为企业人事,我们有必要学习好、落实好相关新法,保证人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架构】
1、主办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2、承办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科创人力资源俱乐部
3、支持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日 下午13:15分签到, 13:30分开始
【活动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G1栋三楼会议中心(人工智能产业园)
【讲座议程】
1、企业成立慧湖调解委员会要求及实操 科教创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虞昊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 劳动法讲习所 张宗峦律师
(1)首问负责制;
(2)如何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
(3)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
(4)农民工工资清偿问题;
(5)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别规定。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意见
5、交流与提问
【报名方式】
课程费用免费,谢绝未报名参会旁听
1、 在线报名
2、邮件发送报名表到1972413737@qq.com;
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职位、姓名、联系电话、微信或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