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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所得税汇算清缴变化你了解了嘛?

  2019年4月11日,由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促进会主办的“企业发展沙龙”课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解疑》顺利开展,特别邀请到苏州中鸿普昌税务师事务所邹立军老师来到企服中心,为在场上百家企业带来了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变化的讲解以及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答疑。

  四张大幅度要修改的表单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1)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

  (2)调整和补充了填报项目。

  (3)修改了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1)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

  (2)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

  (3)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课堂上,邹丽军老师以大量的案例对此次汇算清缴政策变化做了非常详尽、通俗易懂的解释,并且教导企业如何进行所得税的申报和报表的填写操作,参加企业纷纷表示老师的讲解十分细致,并且都非常耐心的解答了企业的困惑,希望邹老师能够再次为企业开讲,普及税务知识。

   政策解读(特别说明)    

  ❶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

  对(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进行了大幅度修订。修订了部分表单的样式及填报说明。

  ❷会计准则有较大调整

  财政部先后修订了多部会计准则。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较大的修订。

  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的变化,直接影响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值得企业重视。

  ❸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号2018年第58号,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纳税申报负担大大减轻!文件明确了如下简化措施: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简化:

  ①“基本经营情况”为必填项目。

  ②“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才填报。

  ③“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❹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公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3月1日起上线金税三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各地将陆续合并。

  金三系统的并库与跨区域的税务稽查模式,将对2018年度汇算清缴合规性提出更高要求。

(课件详见附件)


【园区服务外包补贴政策】

为加强专业机构与企业的服务外包供需对接,园区科技部门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并给予补贴,政策详情:http://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epssm/index.php?s=/Content/detail/id/657


【企业服务超市&企服促进会】

针对企业财税、法律、人力资源等外包需求,为帮助企业快速找到诚信规范、价格适宜的服务机构,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促进会搭建的线上纯公益的供需对接交流平台。超市供应商均为企服会会员机构(现已超过100家),企服会筛选各类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通过超市,实现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有效管理,实现供需对接、评价评优、争议投诉处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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