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福利!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你get到了吗?
2019年3月13日,由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促进会与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税务分局联合主办的“企业发展沙龙”课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新政及个人所得税新政解疑》顺利开展,特别邀请到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税务分局的黄玮老师来到企服中心,为在场上百家企业带来了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讲解以及对于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企业答疑。
《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执行。
课堂上,黄玮老师以大量的案例对此次六税两费的政策做了非常详尽、通俗易懂的解释,并且教导企业如何进行六税两费的申报操作,参加企业纷纷表示老师的讲解十分细致,并且都非常耐心的回到了企业的困惑,希望黄老师能够再次为企业开讲,普及税务知识。
政策解读(特别说明)
1、本次减税降费,自然人等同于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仍适用综合税率,房产税维持原计算规则不变。
3、自然人代开建筑业发票不享受以上小微普适性减税政
(课件详见附件)
【园区服务外包补贴政策】
为加强专业机构与企业的服务外包供需对接,园区科技部门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并给予补贴,政策详情:
http://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epssm/index.php?s=/Content/detail/id/657
【企业服务超市&企服促进会】
针对企业财税、法律、人力资源等外包需求,为帮助企业快速找到诚信规范、价格适宜的服务机构,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促进会搭建的线上纯公益的供需对接交流平台。超市供应商均为企服会会员机构(现已超过100家),企服会筛选各类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通过超市,实现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有效管理,实现供需对接、评价评优、争议投诉处理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