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1510条

  • 2012年软件企业年审开始了吗?2013-02-21

    回答:
    您好,2012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已经开始了,具体材料准备与时间节点等请参看下面的通知 附:关于2012年度全省软件企业年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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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今年要参加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请问也要做自评吗?2013-02-21

    回答:
    您好,一般情况下自评工具是针对首次申报高企的企业,部分企业对于高企的申报条件与要求都不清楚,可以利用这样的工具进行自我评价,复审企业的话一般不需要,只要您的复审条件都满足就行了。 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 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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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园区企业,想申请软件产品的奖励该怎么申请?2013-02-20

    回答:
    您好,园区企业申请成功的软件产品奖励2万/个(园区:苏州市=7.5:2.5)。 具体奖励的申请需要根据中心网站上的通知来申请,园区和市区的奖励申请是分开来的,需要您及时关注中心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您可以参看一下往年申报的通知,园区部分奖励申请: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9057 苏州市部分奖励申请: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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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听完科技项目申报会,回来填写申请,但是里面有关法人的职称:初级中级高级,这个要怎么填写啊? 2013-02-20

    回答:
    您好,职称是需要评定的,需要有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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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12年申报的园区高企,已经公示了,那么园区高企是否有证书?2013-02-19

    回答:
    您好,园区高企是没有证书的,但是会有红头文件,后续中心会通知企业领取的,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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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问下园区企业每认定一个高品是有2万元的补贴吗?有限额吗?2013-02-1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抄告单》 http://sme.sipac.gov.cn/Policy/PolicyDetail.aspx?ContentID=6188 三、引导科技企业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经认定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当年所获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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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备案开始了吗? 2013-02-19

    回答:
    您好,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备案已经开始了,具体的备案要求与材料准备请看通知(附: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备案的通知http://sme.sipac.gov.cn /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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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企业认定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后有5000元的奖励,且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那么到期后再次认定还有5000元的奖励吗? 2013-02-18

    回答:
    您好,园区企业只有首次认定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才能享受5000元的奖励,到期后重新认定是没有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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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用户名和密码丢失了,请问怎么办?2013-02-18

    回答:
    第一步: 1、若您还记得当时注册的用户名和注册邮箱的话,那么您可以通过管理工作网上密码找回的方式找回,您提交密码找回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将重置用户名和密码的邮件链接发送至您注册的邮箱里,您可以打开链接重置用户名和密码; 2、若您只记得当时注册的用户名,而注册的邮箱是公共邮箱(比如163.qq等),但是邮箱密码不记得了,那么您首先可以尝试是否能够通过密码找回的方式找回邮箱密码,若找回的话采用第一步(1),若找不回的话采用第二步; 3、若您只记得当时注册的用户名,而注册的邮箱是公司内部的邮箱,但是注册邮箱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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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企业不是园区高企或者国家高企,申请的高品就没有奖励吗?2013-02-18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抄告单》 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6188 三、引导科技企业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经认定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当年所获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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