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294条

  • 您好,请问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范围是?2022-01-0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中小型企业标准的规定,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隶属于苏州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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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1年度申报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评审入库的截止日期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受理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评审入库申请的通知》:
     本业务为常年申报业务,可随时提交,经发委按申请量和需要不定期开展评审,届时会提前通知说明截止日期。2021年度申报的截止日期定于本周四(11月4日)下午16:00(纸质材料可延迟到17:30交至4号窗口),逾期的将不再受理2021年度制造业重点企业审核认定入库申请,延迟到2022年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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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评审入库,“高原产业”重点企业的认定条件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受理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评审入库申请的通知》:
    (一)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方向;
    (二)年度营收达到一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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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1年度园区瞪羚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请成功后有效期是多久?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瞪羚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园区瞪羚及瞪羚培育企业每年重新评定,已获评2020年度瞪羚或瞪羚培育的企业需重新参与评审,未按时申报视同放弃相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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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1年度园区瞪羚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对瞪羚培育企业的申报要求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瞪羚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企业成立日期在2013年1月1日(含)-2018年6月30日(含)之间,未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已被纳入高企培育库,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不低于15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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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1年度园区瞪羚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对瞪羚企业的申报要求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瞪羚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企业成立日期在2011年1月1日(含)-2018年6月30日(含)之间,未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近三年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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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支持措施是?2021-05-1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委组织第三方开展评审入选工作,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向社会公示,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入选名单。
    对入选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规模型、创新型企业分别按照《关于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苏府规〔2020〕5号)兑现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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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申报类型是?2021-05-1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申报分为规模型和创新型两种类型,企业需明确其中一个类型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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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申报范围是?2021-05-1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供应链管理、商务服务等九大重点领域位于全国、全省领先的苏州市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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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1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支持政策是?2021-05-1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
    1.省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2.省研发型企业全职聘用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各地可按企业的实际贡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
    3.省研发型企业可享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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