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294条

  • 您好,请问申报国家高企技术企业时候,对出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有什么要求?2018-03-22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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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申报国家高企技术企业要求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这个一年怎么界定?2018-03-22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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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企业申报2018年高企如何在国家高企网注册账户?2018-03-08

    回答:
    您好,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三、园区申报流程1、国网、省网系统注册及园区系统登记备案(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网”)注册。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请选择“是”,并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盖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递交至园区企业服务发展中心2号窗口。国家高企网账号经园区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激活。(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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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个批次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是?2018-03-08

    回答:
    您好,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
     企业提交园区系统报名登记备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9日;
     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网”)、“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简称“省辅助系统”)和全部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5月25日、第二批6月25日、第三批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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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开始了吗?2018-03-08

    回答:
    您好,已经开始了,请您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应用中心—申报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请企业按照申请通知要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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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企业没有知识产权可以申报高企吗?2018-03-01

    回答:
    您好,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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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17年第二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现在可以领了么?2018-01-18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领取2017年度第二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的通知
    已经可以领取了,请相关企业负责人携带企业介绍信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6号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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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变更,需履行什么手续?2017-12-28

    回答:
    您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评价办法》》所称的入库企业发生变更是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三个月内通过服务平台上扫描传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更新《企业注册登记表》,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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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跨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重新评价吗?2017-12-28

    回答:
    您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为解决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办法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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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企业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流程是什么?2017-12-28

    回答:
    您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赋予18位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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