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294条

  • 【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您好,请问申请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组织方式是怎样的?2020-09-2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的通知》
    二、组织方式
      本次申报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利评估、综合评判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目录》。每个企业限报一项核心技术产品,具有相同核心技术的产品可以作为同类产品进行申报,2019年度已列入《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可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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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您好,请问申请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报条件是什么?2020-09-2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拥有较强实力的研发人才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超过15%;
      3.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4.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原始性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解决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一定技术壁垒,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
      5.申报单位为保护核心技术采取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至少拥有发明专利3项以上(含3项);
      6.核心技术产品应有核心技术支撑;
      7.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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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您好,请问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2020-09-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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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您好,请问申请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对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什么呢?2020-09-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二、有关说明
      申报对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申报单位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基金的直接投资;
      2.申报单位采用协议控制(VIE模式)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模式),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募资;
      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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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您好,请问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的申报对象与条件是什么?2020-09-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十年以内;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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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您好,请问申报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获评后,有什么政策扶持?2020-08-1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三、鼓励支持
    对新认定为苏州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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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您好,请问申报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有什么申报要求?2020-08-1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在苏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企业拥有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拥有在苏州市范围内首次注册、拥有的自主品牌,本地注册商标满2年(截至2020年8月,商标注册时间满24个月);
    (四)企业申报年前一年度或前两年度平均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0%,利润不低于50万元;
    (五)已获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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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您好,请问申报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重点发展领域有哪些?2020-08-1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积极鼓励制造企业加快实现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推动服务化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创新多种形式“产品+服务”经营模式,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重点发展领域如下:
    (一)总集成总承包。
    (二)个性化定制。
    (三)在线支持服务。
    (四)全生命周期管理。
    (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六)融资租赁服务。
    (七)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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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您好,请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2020-06-05

    回答:
    您好,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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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您好,请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哪些?2020-06-05

    回答:
    您好,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以及光盘(一张),明细如下:
      (1)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
      请注意:请将在企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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