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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补贴
质押奖励服务费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个人。
2企业申请0.5%~1%贷款金额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质押需在贷款实际发放日起两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质押登记通知书》日期为准;
(2)申请奖励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知识产权质押金额。
企业申请0.1%质押合同奖励,需于质押手续办理前,在科技要素交易中心备案。
3企业需在2023年完成还本付息。
4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填写的地址应在园区范围内,质押金额由上级部门认定为园区数据。
5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6企业以其拥有的专利、商标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扶持政策
质押奖励
对以专利、商标作为唯一抵质押物,给予贷款金额0.5%-1%的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0万元;对企业通过专利、商标质押进行增信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质押合同金额0.1%的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个人。
2企业需在2023年完成还本付息。
3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填写的地址应在园区范围内,质押金额由上级部门认定为园区数据。
4企业以其拥有的专利、商标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5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扶持政策
服务费补贴
对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支付的担保、评估、评价等服务费用,给予50%-10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