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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具有在国(境)外获得我国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来江苏工作时间原则上为近两年。
2申报资助项目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3在我省企业从事创新或来江苏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留学回国人员在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有与省内企业合作的项目,也可申报。
扶持政策
资金支持
对确定支持的A类、B类、C类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